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地处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519)。公司主导产品贵州茅台酒(以下简称茅台酒)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起于秦汉、熟于唐宋、精于明清、尊于当代,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1915 年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与科涅克白兰地、苏格兰威士忌并称世界三大蒸馏名酒,是我国大曲酱香型白酒的鼻祖和典型代表。近一个世纪以来,蝉联历次国家名酒评比之冠,先后14次荣获国际金奖,是我国唯一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于一身的白酒品牌,在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誉为国酒、政治酒、外交酒、文化酒和友谊酒。
茅台酒品质卓越,具有“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的特点。与国内外著名蒸馏酒相比,风味物质成分最复杂、特征香气物质种类最多、健康因子丰富,是真正意义上的健康酒。经过不断发展,公司产品现已形成陈年茅台酒、普通茅台酒、酱香系列酒三大系列。
2002年公司开始实施卓越绩效模式,2003年、2011年两次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奖。 2006年起登上《财富》“最受赞赏的中国公司”排行榜,是唯一连续五年上榜的白酒企业;核心品牌“贵州茅台”名列福布斯“2010中国品牌价值排行榜”第九位,品牌价值214.3亿元,居中国制造业首位;2011年末市值达2128.27亿元,为白酒上市公司第一;“十一五”期间,公司实现税金分别占全国白酒行业的17%和贵州白酒业的95%,为行业最高。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始终把消费者视为上帝,在全国各大城市设立营销网点1000多个,在全国各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县级城市设立了茅台酒专卖店(柜),在全国每一个省、市、自治区和沿海对外开放城市均派驻了营销和售后服务人员,基本健全了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公司坚持把消费者满意度作为判定和评价质量的标准,积极做好各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工作。开办了用户索赔及消费者来电、来函、来访业务等。认真处理用户、消费者提出和反馈的每一个信息、问题或要求。以诚信赢得消费者对产品和品牌的信赖。
一直以来,公司始终坚定不移地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效益;坚持不懈地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和诚信品牌建设;坚持以顾客和市场为中心,恪守质量诚信、企业诚信和品牌诚信的发展宗旨,真诚地用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为广大消费者“酿造”高品位的生活。
主要产品:贵州茅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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