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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斯曼新工厂花落平湖——奠基仪式隆重举行
2018年7月21日上午9:08时,浙江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工厂奠基仪式隆重举行,菲斯曼集团年产11万台燃气壁挂炉的新工厂即将在浙江平湖经济开发区落成,这是菲斯曼集团在中国的第三家工厂,标志着菲斯曼在中国的发展又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步。
浙江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比尔曼(Ralph Biermann)、德国菲斯曼集团副总裁巴斯特(Gerhard Bastet)、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迪策(Torsten Dietze)、大厂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谭宁、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沈炳兴、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胡泓恬、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俞四龙、宝事建筑咨询总经理迈黎阁(Alf Mehlig)、上海东坡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苏世焜等各方领导莅临现场,共庆新工厂开工奠基。此外,《装修情报》、《i传媒》、《腾讯家居》等行业内外的媒体代表共同见证了这个历史性的时刻。
菲斯曼集团兼具战略眼光和开拓精神,1997年进入香港,2001年在北京顺义空港工业区成立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2006年底,在上海成立了研发中心,贴近市场,开发适合中国市场的产品。
2009年在河北大厂地区建立了太阳能和壁挂炉工厂,建造了供热行业最先进的现代化生产线,扩大了生产活动。
菲斯曼是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德资供热技术品牌之一,将欧洲最先进的供热技术和可靠的产品,率先带给了中国市场和消费者。同时,在这20年的时间里,中国经济突飞猛进,消费者对高品质舒适家的要求接轨国际高标准,现在中国家庭已普遍具备使用家庭独立壁挂炉采暖的条件。壁挂炉在短短十几年时间内在中国有了迅猛发展。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中国市场,德国菲斯曼集团在嘉兴平湖开发区投资新建工厂,总占地面积16993㎡(约26亩),总建筑面积为12540㎡,将先进的环旋转装配线、智能组装车、燃烧器检测仪、高压检测仪等设备引进中国,形成现代化的生产线。比尔曼在致辞中表示:为适应中国市场需求,菲斯曼集团在嘉兴市平湖区建设的新工厂,生产冷凝型,普通型、采暖和热水两用式以及单采暖型壁挂炉,将满足直至2035年的市场需求。届时生产能力预计会达到每年30万台。
中国经济经过几十年的高速发展,环境保护和能源的高效利用是可持续发展的前题。菲斯曼集团历经百年,一直走在科技发展的前端。可持续发展一直是菲斯曼企业的核心宗旨之一。可持续发展是指在生态保护、经济良性发展和社会稳定三个要素达到平衡状态下的发展。提高燃油、燃气的利用效率和充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菲斯曼的有效战略。在提高石化能源利用率方面,早在上世纪90年代,菲斯曼就已经研发出了冷凝技术,配备上菲斯曼自主研发的不锈钢盘管式热交换器,马特克里斯燃烧器,让菲斯曼壁挂炉质量非常可靠。
新工厂的建设无疑让菲斯曼集团在中国的发展更上一层台阶,帮助集团更好的满足中国壁挂炉市场迅猛增长的消费需求,将最高品质的舒适家居体验,带给中国客户。
菲斯曼集团
德国菲斯曼集团是世界领先的供热、制冷及新风系统制造商之一。这家成立于1917年的家族集团拥有12100名员工,集团年销售额为23.7亿欧元。全球11个国家23个生产基地,74个国家设有销售公司和120个销售分支机构。海外销售份额占54%。
菲斯曼全系列产品
菲斯曼全系列产品针对所有应用领域和所有能源载体,提供包含高效系统和1至12000kW功率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其中包括1.9至150kW的冷凝壁挂炉、1.9至6000kW的冷凝落地炉以及0.75至530kWel(发电)或1.0至660kWth(供热)的热电联产设备(BHKW)。
热电联产设备也可使用清洁能源如天然气或沼气,菲斯曼可以将供应生物天然气也作为服务的一部分。
菲斯曼提供的可再生能源系统包括:平板式和真空管式太阳能集热器,可用于加热生活热水、供热辅助及制冷;使用木料(大块木条、木块和木质生物颗粒)的特种供热锅炉及燃烧设备功率范围从2.4kW至50MW;菲斯曼也提供功率范围从1.7至2000kW的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除此之外还有光伏发电系统。
针对局部供热网络和生物质锅炉,菲斯曼也提供一站式服务,从初步可行性研究和详细规划,到提供所有所需组件如沼气设备、热电联产、供热系统循环管路及分户供暖解决方案再到安装和试运行。
菲斯曼中国
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菲斯曼集团在中国的子公司。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为菲斯曼中国总部,在西安、南京设有直属代表处。上海、长沙、成都设有一级代理商。目前,共有来自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菲斯曼中国有限公司(香港)和其下属的菲斯曼上海研发中心、大厂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的300多名员工为菲斯曼在中国的客户服务。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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