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安徽省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花炮爆炸致人受伤的纠纷,消费者李兴武(化名)从花炮生产者处获得赔偿款6万元。
2013年11月,颍上县建颍乡丁楼村村民李道勋(化名)在自建房落成后,到建颍乡街上买了4个花炮,第一次点燃时,没有成功燃放,于是邀请路过的同村村民李兴武再次点燃,谁知花炮引信燃烧过快,刚燃着即爆炸。由于躲闪不及,李兴武的右眼被炸伤并导致失明,共花治疗费3万元,伤情经鉴定为六级伤残。
李兴武要求花炮公司和李道勋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30万元。花炮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并到爆炸现场拍照。但在赔偿问题上,李道勋、李兴武、花炮公司各执一词,赔偿问题一拖再拖,三方争执不休。事情持续几个月,未有结果。无奈,李兴武来到颍上县市场监管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
颍上县市场监管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认为,按照《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7月上旬,经过颍上县市场监管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三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花炮公司赔偿李兴武6万元,李道勋补偿李兴武12万元,其余损失由李兴武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