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心民心所望 监管攻坚所向——广西运用市场监管力量“五位一体”推动战“疫”纪实

时间:2020-03-1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西市场监管局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准施策,构建强化价格监管执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市场监管、强化防护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帮扶企业的“五位一体”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坚决打赢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

狠抓一个重点

“口罩价格翻几番,黑心。”1月23日,市民举报南宁某药店高价出售医用外科口罩。该款口罩每盒(10只装)原价5元,疫情发生后药店提价260%。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立案,依法予以重罚,市民拍手称快。

“稳价格就是稳民心。”广西市场监管局根据 的指导意见,抓住疫情防控工作的牛鼻子,部署在全区强化价格监管执法,指导各地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哄抬价格等违法案件,打好价格监管组合拳。

广西药监局监管人员对儿童口罩防护性能进行检查

1月23日,广西市场监管局紧急召开全区疫情防治相关用品价格政策法规提醒告诫会,对33家药品和医用卫生耗材销售连锁企业、大型连锁超市等进行提醒告诫。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迅速组织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商品的保供稳价巡查,开展口罩、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护用品、防治药品以及生活必需品价格执法检查。

在广西市场监管局的全力推动下,一场保供稳价战在全区轰轰烈烈铺开,一批不良商贩先后被查处。北海、防城港、桂林等市开展口罩价格巡查,钦州市快速处置某医院诊所囤积居奇行为,梧州市藤县查处8家哄抬口罩、消毒液价格的药店……截至3月9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累计立案价格违法案件275件,已办结处罚98件,收缴及罚没款合计52.11万元,维护了市场价格总体稳定。

把好一个“闸门”

“我们计划新投产红外线测温仪,但在质量控制等重要环节遇到困难。”2月初,广西市场监管局调研发现河池欣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揪心事。

“防护用品质量关,是防疫工作生命线。”广西市场监管局立即联合工信部门进驻企业帮扶解决器械量值溯源技术保障等问题,帮助该企业过了质量关,获得广西首张“医用红外额温计”医疗器械注册证,2月底已生产合格产品3000多台,缓解了全区防疫现场体温筛查设备不足的压力。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商店开展检查工作

战“疫”中,广西市场监管局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好防护用品质量安全闸门,一方面,提高防疫用品检验检测能力,为疫情防控筑起“第一道防线”;另一方面,督促企业完善原料进厂查验、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产品质量追溯等制度,全面压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同时,加大打假治劣力度,全面强化质量监管,截至目前,全区已查获假冒伪劣口罩20.3万只。

守住一个“要塞”

“吃野味害人,坚决不卖野味!” 看到严禁买卖食用野生动物宣传画,南宁水街市场摊主韦伯这样表态。

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可牢牢守住“要塞”安全,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怎么界定野生动物?”“人工养殖的牛蛙,算野生动物吗?”……战“疫”初期,不少人面临困惑。

在开展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中,该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沟通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为基层提供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有效破解野生动物界定不清、执法把握不准等难题。

从抓好宣传入手,广泛宣传《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发布消费提示,多种形式宣传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形成严禁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集贸市场进行检查

严查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联手多部门全面检查农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行动。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督促电商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一旦发现野生动物网络交易信息,立即处理,先后下架野生动物交易信息1500多条。

截至3月8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违规案件87起,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6件,震摄了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严控一片“高地”

该局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决定战“疫”成败的一块“高地”予以重视。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全面做好复工复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力度……一项项食品安全监管举措密集发出,为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制度。加强餐饮行业监管,督促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强化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好明厨亮灶、色标管理等要求,加强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既保安全,又保供应。全区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加强对市场供应的食品、农产品进行取样、封存、检验检测;对群体性聚餐进行劝导、管控。一方面积极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转变供餐方式,指导餐饮服务单位、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实行无接触消费、配送。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推动成立城市集中供餐服务联盟,搭建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平台,既利于监管,又保障了供应,得到商家好评。

食安则民安。截至3月8日,全区共检查农(集)贸市场7.5万个次、超市7.4万家次、餐饮店20万户次,目前全区没有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落实一批新政

“人民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什么!”为了满足社会对防疫用品的需求,上汽通用五菱公司规划把部分产能由生产汽车转为生产口罩。“企业急需什么服务,我们就提供什么服务!”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推出一站式服务,使该公司3天就投放批量生产,目前日产口罩200万副,赢得广泛赞誉。

像这样帮扶企业转产、复产防护产品,是该局的“十六条新政”之一。

战“疫”中,该局科学统筹业务工作与防疫工作的关系,出台帮扶转产防护产品企业、建立完善计量帮扶机制、支持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等16条措施,全力支持市场主体转产、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有什么短板,就补什么短板!”在发现该区还不具备防护品种的检验检测资质后,该局主动争取 授权,取得了医用防护口罩等5个防护品种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同时实现多个防疫产品生产和检测能力“零”的突破,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手持测温仪、医用护目镜等实现广西产。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为广西天峨县长安制衣有限公司转产提供现场指导

“快点,再快点!”支持企业转产复工复产只争朝夕。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尽快办理商品条码上市心急如焚,该局立即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联动协作,5个小时就拿到商品条码并快速办理产品上市。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一般需要45天时间。面对广西物资集团下属企业广西金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消毒产品检测资质认定,该局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不到5天就通过评审,颁发了资质证书。2月19日,企业送来锦旗——“办事高效快捷,服务真诚贴心”。

一面面锦旗,一个个点赞,彰显市场监管防控疫情举措的温度和力度。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科学构建“五位一体”防控、发展新模式,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国家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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