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精准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1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江苏省委、省政府和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的部署要求,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计量技术优势,坚持强化计量检测服务,精准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

截至2月底,江苏省累计出动计量技术人员3719人次,检定(校准)各类体温计9156台件,其他医用计量器具5807台件,服务医疗卫生单位573家、其他单位(机场、车站、码头等)1307家,为江苏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坚强的计量保障。

周密部署,勇于担当践行使命

在局长朱勤虎部署指导下,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于1月22日即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红外测温仪等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的通知》,第一时间部署江苏省迅速开展计量服务保障工作;2月27日专门印发《关于发挥计量技术优势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提出5条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复工复产企业计量方面的实际问题。各地迅速行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防疫计量检测小分队”、“企业复工复产计量服务先锋队”,积极对接需求、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人员全天值守,不少一线检测人员放弃假期,重新返回岗位、投入工作。

期间,朱勤虎专门赴江苏省计量院检查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并就做好防疫相关计量服务和保障提出明确要求,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该局副局长冯新南带队赴宜兴市、江苏省计量院、南京市计量院进行专题调研指导,部署推进计量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冲锋在前,切实保障防疫计量检测需求

各地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部门、医院、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单位对接,全面梳理红外测温仪、体温筛查仪、生物安全柜、病毒检测荧光定量PCR仪等防疫重点仪器设备检测需求,向社会公布具备相关检测能力机构清单,抽调技术骨干组建应急检测小组,全力保障各类检测需求。

春运期间,江苏省计量院仅用两天时间即完成徐州、盐城、南通、连云港等地海关19台件红外体温筛查仪校准工作。南京市计量院克服标准物质紧缺的困难,为当地疾控中心、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现场校准荧光定量PCR仪14台件,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高度认可。江苏省计量院、无锡和苏州市计量院通力协作、加班加点,经过72小时连续奋战,完成2600台额温计检定任务,及时送交防疫一线。常州、连云港、泰州、宿迁等地技术机构按照国家制定的临时筛查方法,对医院、车站等重点区域使用的额温计进行了准确度筛查,帮助使用单位加强体温监测设备质量控制,提高准确度和可靠性。

精准施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及时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18条措施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2条措施,明确要求减免中小企业计量检测费用,开通防疫相关器具检测绿色通道,延长部分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周期,免费开展计量咨询和服务。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相应办法,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计量技术保障。

江苏省计量院对直接服务于疫情防控的CT机、呼吸机、红外体温筛查仪、红外体温计等计量设备免费检测,对中小企业计量设备检测费用减半收取,减免各类收费近30万元。宿迁市对复工复产企业的计量器具委托检定(校准)费用一律按照原标准的35%收取。苏州、泰州等地开通网上预约报检服务,开设疫情防控计量设备送检窗口,简化服务流程,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赢得时间。常州市向复工企业发放《红外体温计使用小知识》科普小册子,开展网络科普宣传,引导测温人员正确使用相关仪器设备。盐城市计量所深入全市医院、加油站、超市开展计量服务,精准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国家平板显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提供检测技术解决方案,服务企业产品研发,为企业复工复产提速增效。

联动协作,提升计量战“疫”能力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完成江苏省快速增长的防疫仪器设备检测任务,离不开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和一线计量检测人员协作配合,离不开坚强有力的计量技术保障。

针对此次疫情中出现的部分地市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测能力不足、设备缺乏的问题,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快速响应,加快推动“红外体温计检测装置开发与研制”科研项目,着力为一线提供准确、快速的检测方法。同时,及时制作完成8套黑体空腔辐射源,免费提供给急需检测设备的地市级法定计量机构使用,快速提升江苏省红外测温仪检定(校准)能力。江苏省热工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第一时间建立疫情防控计量器具技术保障微信群,向江苏省一线检定人员宣贯国家计量院发布的《体温筛检用红外额温计准确度临时核查方法》、《红外体温计校准模式汇总》等技术文件,安排专家随时在线解答一线检定人员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各地机构开展相关领域计量标准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国家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