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市场主阵地,“四个抓手”当好广告“守坝人”

时间:2020-03-1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广告是一个市场,是一种消费导向和商品推介,也是一个市场环境氛围的真实写照,更是一个城市市场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体现。疫情发生以来,江苏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人着眼打赢疫情防控战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丰收”,紧盯广告监管阵地不放松,以有力的措施、坚强的行动、积极的作为,加强监管引导,抓早抓严抓保抓本,增强广告的真实性、公益性、灵活性,用规范、有序、干净的广告市场,为服务好疫情防控战、服务好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好社会群众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抓早,用告诫下好提醒的“先手棋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疫情防控战是一场和时间赛跑的较量,更需要早谋划、早行动、早落实,才能争取主动,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疫情发生后,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雨绸缪,及时研判疫情形势,分析可能的影响和产生的新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办法,组织企业约谈,发布告诫书,打好提前量,以抓早奠定工作的好基础。

1月23日起,为提升企业服务便利度,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线上约谈了包括苏宁易购、孩子王、南京头条等10余家辖区内重要网络平台和新媒体企业,要求加强广告发布自律管理,不得利用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

2月5日,专门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广告活动的提醒告诫书》,向全市广告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明确疫情期间广告发布要求,引导多做公益,提醒注意事项,告诫依法经营,警告违法行为。告诫书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不利用疫情信息进行商业炒作;坚决抵制虚假广告信息;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严禁发布妨碍社会安定和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广告;严禁发布宣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预防、控制、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广告;鼓励发布疫情防控公益广告。明确将持续加大对广告的监测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与疫情相关的虚假违法广告,曝光产生恶劣影响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对发布违法广告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并公布举报热线,动员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群众共同监督,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抓严,用法规滤除虚假的“黑杂质”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人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巡查与检查相结合、查处与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抗疫”期间的专项广告监测,加大执法力度,顶格处置广告中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利用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维护好社会群众利益。

面对南京市广告监管量大、覆盖面广、涉及单位多的特点要求,辖区省市广播电视台共35家,重点企业网站908家、APP96个、微信公众号133个,繁华商圈广告牌10269个,以及覆盖主流媒体候车亭、自行车亭、楼宇大牌、地铁灯箱,等等。南京市市场监管人迎难而上,合理统筹市局和区局力量,公布畅通举报热线,鼓励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对违法广告“漏头就打、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1月22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梳理筛选出涉及疫情的广告关键词,为市局广告监测中心及各区局广告战线进行“抗疫”期间的专项广告监测提供参考依据,强化与疫情有关的广告监测,打击没有科学依据的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截至2月28日,全市累计专项广告监测近29万余条次,发现涉嫌疫情违法广告线索7件,其中立案调查中2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2件,发出协查函1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件,让违法者增加违法成本,起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作用,有效打击广告市场违法行为,净化了广告市场环境。

抓保,用公益煲暖抗疫的“暖心汤”

有为才能有位,尽责才有实效。南京市市场监管人紧抓广告的公益性不放,充分发挥广告传播力量强、群众容易接受、引导作用突出的功能,号召广告人和广告单位积极响应,尽己所能为防控疫情贡献力量,用成千上万条带有温度的公益广告,为社会群众强信心,为战斗一线的医务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加油鼓劲,温暖了一座城。

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广告单位和广告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引导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细微之处,科普防疫知识、传递信心、宣扬正能量。整个南京市从交通路口、农(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到商厦户外巨幅字幕;从路边的横幅、张贴的纸张,到高端商贸体的户外滚动播放大屏;从传统的电视、报纸、广播、短信,到微信、微博、紫金山新闻客户端的“两微一端”,醒目的设计和简明的公益广告话语无时无刻不在传递着抗疫的温度,“中国加油!”“武汉加油!” “乖,戴好口罩”“答应我,做个健康的胖子”“我们不扎堆、少串门、带口罩” “不要扎堆、拒吃野味”“佩戴口罩,拜年不串门,见面不握手,微信网络全问候”,等等。

截止2月底,南京市已累计发布“抗疫”公益广告1400余万条次,在网络上被频频刷屏,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专门指导创作的抗击疫情宣传歌曲《希望》,发布后仅用5天的时间,移动端点击量已经突破百万,市民们在朋友圈里感叹操作“硬核”的同时,一条条防疫宣传标语也温暖了大家心。

抓本,用有为当好企业的“护航人”

南京市市场监管人全面落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要求,抓住广告服务企业发展、服务群众需求的本质属性,扛起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优化调整广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广告企业恢复发展,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2月10日对全市广告公司发出倡议书,倡议:①提高站位,有序复工复产,努力将疫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继续贡献南京广告力量,为抗疫最终胜利持续提供舆论支持;②加强学习,精心谋划蓄力量;③强化自律,加大对涉及“新型冠状病毒”广告及相关内容自我审查力度,杜绝虚假违法广告行为;④呼吁全体广告人守望相助,稳定广告业发展。

同时,为落实好南京市委市政府推出的“宁惠十条”,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调整广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重大突破的项目予以补助和奖励,对企业开展的创意、创作、传播抗疫等公益广告项目予以支持,积极协调广告设施业主为广告企业减免租金,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助力企业渡难关、求创新、谋发展。

国家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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