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助力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时间:2020-03-1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疫情期间,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 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 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的新要求、新举措,及时制定出台《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在保安全、控风险前提下,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行企业自我声明承诺、“先证后审”、容缺后补审批等快速审批工作机制,实行“不见面审批”“企业零跑腿”等网上审批,采取行政许可有效期适当延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特定条件下信用修复等举措,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打造帮扶转产防护产品企业“一站式”服务

一是靠前服务转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全区转产防护产品企业名单制度,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防疫相关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启动加急检验检测程序,实行非医用口罩生产仅需办理执照变更,医用口罩生产执照变更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同时办理。

二是联合审批转产企业生产许可。采取“一对一”帮扶,联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组织业务骨干、技术力量进驻河池、桂林、南宁、柳州、来宾等地生产企业,精准帮扶全区22家生产企业转产防护产品。

三是定向帮扶转产企业产品上市。开辟商品条码申请、商标注册服务绿色通道,商品条码业务办理时间从10个工作日压缩到5小时,共为31家增产、转产企业生产的防护用品完成申领商品条码,帮助多家转产企业注册防护产品商标,助推产品快速上市。

畅通市场准入服务“绿色通道”

一是大力推行网上审批。为企业提供“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政务服务,发布通告,引导申请人网上办理业务。仅今年2月份,通过“不见面审批”寄出办证结果20件。

二是大力简化审批流程。通过“绿色通道”为9家企业完成6项计量行政审批。截至3月2日,按“先证后审”形式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17张,全区复产食品生产企业2290家,复产率达50.55%;针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实行自我声明承诺,申请免鉴定评审换证;快速完成4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颁证工作,将办理时间由3个月压缩至3个工作日,实现广西疫情防护产品检验检测能力“零突破”。

发挥专业监管职能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强化信用正向激励。积极倡导企业网上申请“守合同 重信用”公示,将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目前,全区共计有188户企业进行“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公示网上申报;实现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全区动产抵押在线登记300份,抵押担保主债权数额近119亿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情节轻微、未对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当放宽企业信用修复申请条件。

二是积极发挥“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引导各基层“小个专”党组织设立60多支“党员先锋队”、100多个“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站”,有力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截至2月底,全区新开办个体工商户10767户、私营企业3337家。

三是加强计量指导帮扶。建立计量行政监管提醒纠正容错机制,及时提醒146家企业在用工作计量器具到期检定,容许企业在合理期限内纠正;为4家定点收治医院的计量器具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完成696家企业计量器具检定和校准25298台件。

四是加强餐饮服务指导。及时发布安全提示,指导餐饮服务单位、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实行无接触消费及无接触配送,截至2月底,全区增加线上入网门店859家,恢复线上营业门店2.3万家,占原有线上入网门店的36.88%,线上餐饮服务逐步恢复。

五是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截至2月底,为全区380多家电梯维保单位提供服务,指导电梯维保单位对11万台电梯实施灵活调整维保频次,占全区电梯总量90%;指导电梯维保单位、气瓶充装单位复产复工率达100%。

六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依法从快打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防控物资生产领域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全区共查处反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涉传等案件274件,罚没款70.66万元。

提升质量技术基础高效服务

一是强化检验检测服务。开辟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将产品检验时间由7天压缩至1天,累计为复工复产企业减免检验检测费用35.9万元;缩短计量检测时间不少于50%,校准测温仪6128台,及时为20家重点民生领域单位的5273台件计量器具进行检测,减免计量检测费用达367万元;受理1093台特种设备报检,完成5所医院、1个应急隔离场所、1个防疫物资产品生产企业的66台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减免检验费用30余万元;为支援湖北果蔬专列的5个品种共计9个批次样品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二是强化标准化服务。开展多项新冠肺炎中西医结合诊疗广西地方标准立项研究,收集279条东盟国家口罩、手部防护用品、消毒剂、防护服、其他防护用品等标准题录,完成有关东南亚国家口罩、防护服标准与我国标准的比对研究,编制完成2项医用防护产品企业标准草案,提出3项疫情相关广西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及时发布东盟国家采取相关措施可能对产业和贸易产生影响的风险信息预警14条。

三是强化认证认可服务。对12批次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物资、器材和设备等进口产品实行3C认证(强制性认证)免办,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以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累计对500多家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免费进行检验检测业务在线指导和培训,为中小企业免费提供质量管理体系在线培训资料,对湖北省企业申请香港三大认证和国际认证免收认证评估费并减免80%的国际认证费。

优化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

一是积极发挥商标助企作用。全区商标窗口拓展网上办理等“非接触式”服务,同步公布受理电话,共接到电话咨询346个,受理商标注册102件,商标后续业务14件,商标质押注销业务1件,指导商标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64件,对27件涉及防疫医药用品商标实行“一对一”服务指导。

二是大力优化专利申请服务。广西专利申请受理部门通过引导线上办理、开展线上答疑、开辟“绿色通道”等举措,已受理专利申请275件,专利费用减缴备案审批225件,即时办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6件,免费寄递各项业务办理结果约500封挂号信。

国家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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