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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优质供给 激发质量诚信建设社会共治新动能
推进优质供给 激发质量诚信建设社会共治新动能
——2000家优秀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公开承诺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升级等话题不断升温。 局长张茅今年两会上两次谈及打假护航百姓消费这一热点话题,希望通过各界努力逐步做到“天下少假”,让群众少一份担心,多一份放心。护航放心消费,确实来自于社会各界持续全心抓好质量提升、引导优质供给的努力。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 直属单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组织中粮、华为、格力、阿里巴巴、京东、小米、红九九、名臣健康、海尔等2000余家优秀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公开承诺,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推进优质供给,护航放心消费。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对质检协会企业工作部专家委员会主任杨晓东采访时获悉,2019年“3.15”主题为“坚持质量第一、坚守质量诚信,抓好质量提升、建设质量强国”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杨晓东告诉记者,企业诚信承诺的内容,既包括企业客观、科学、规范地对遵守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的承诺,也包括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档案的承诺,还有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的质量责任承诺等内容。
“这项坚持了20年的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一边连着企业高质量发展,一边系着百姓高品质消费,应该能为质量强国建设以及百姓追求美好生活获得感的提升做出了质量专业社团组织不可或缺的努力和贡献。”质检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钟群鹏告诉记者。
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研究中心主任、质检协会副会长张明作为该项主题活动在2000年的发起人,特别强调了抓好质量提升需要新故相推、日生不滞。他告诉记者,一件事久久为功方见成效,推进优质供给,护航放心消费,需要不忘初心。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的报告中谈到“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时就提出,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投资的关键作用,稳定国内有效需求,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张明特别向记者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用409个字,从‘要顺应消费需求的新变化,多渠道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群众放心消费、便利消费’‘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公正监管是公平竞争的保障’‘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用公正监管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强化质量基础支撑,推动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接,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更多国内外用户选择中国制造、中国服务’等方面特别阐述了‘推动消费稳定增长’等具体措施,这也为我们进一步组织好该项主题活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法。”在采访中,张明表达了他最新的认识。
质检协会秘书长柯振权告诉记者:“虽然消费已经成为经济发展最强劲的推动力,但消费领域假冒伪劣、支付风险、霸王条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去年底, 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就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做好2019年工作就明确要求,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着力解决百姓关心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穿得称心、用得舒心,质检协会作为 直属单位,将持续为之去努力。”
质检协会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群告诉记者,随着技术的进步,为消费者服务的手段在不断升级,质检协会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服务系统创新为优质产品提供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一品一标一身份码”特别服务,通过消费者对正品、真品的诚信验证,必将以质检技术手段去确保验证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保障放心消费。
质检协会企业工作部主任王剑特别向记者强调,执一不失,行胜于言。一步一脚印,一步一征程,质检协会正是对“3.15”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20年如一日地进行坚持,才成为了今天质量诚信建设的领跑者。这其中,首先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同时也蕴含着质检协会这样的社会力量重视实干、践行所言、创新争先的精神动力。
质检协会官方网站 负责人刘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在企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主体的作用。
刘丽表示,企业应该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利用市场机制倒逼质量水平的提升,主动当好质量提升的主力军。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我们义不容辞,当好质量提升的主力军是我们的使命,让消费者线上线下都能放心消费,企业必须长期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践行质量诚信庄重承诺,用高质量的安全产品带给消费者高品质的放心消费享受。”重庆红九九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万明作为质检协会的特邀副会长和浓缩火锅底料行业的“老大”,向记者阐述了企业在优质供给保障放心消费的主体责任和担当。
质检协会会员工作部执行主任刘辉告诉记者,在今年的工作中,质检协会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 关于质量发展和营商与消费环境改善的重要决策部署,全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做出质量检验行业社团中介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不可或缺的努力,并携手广大优秀企业共同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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