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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质量监管
两会质检人档案
姓名:曾蓉
职务: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局长
履职宣言——从满足人民美好需要为出发点,为中国质量发展鼓与呼!
呼吁尽快制定质量促进法
作为一名质量工作者,曾蓉觉得自己的提案也应该是有质量的提案。她兴致勃勃地从自己准备的提案谈起。“今年,我将继续提交一份《关于尽快制定国家质量促进法的建议》的提案。”
2017年全国政协会上,曾蓉也提交过一份有关内容的提案。近年来,质量促进立法的社会呼声越来越高,质量问题多次成为“两会”关注焦点。制定质量促进法,以法制手段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质量提升提供有力保障,成为许多“两会”代表、委员的共识。
曾蓉感慨,过去的一年,不管是党的十九大报告,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质量第一”“质量强国”作为党和国家各类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上的高频词一再出现,“质量”也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词。
“正是党和国家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让我坚信:必须在思想观念、结构布局、体制机制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发挥法治对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尽快从国家层面制定质量促进法,以质量为立足点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呼吁尽快全面修订《计量法》
今年,曾蓉关注的还有一部法律,那就是《计量法》的修改。计量极其重要,它对一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起到了基础保障、度量支撑和基准引领作用。《计量法》则是调整计量活动、支撑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
这么重要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实施30余年却未作全面修订。“现有法律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生巨大变迁的需要,无法体现计量与国际接轨的高度,还与我国简政放权的大势相悖。对《计量法》进行全面修订,已刻不容缓。”曾蓉说道。
呼吁进一步加强校服质量监管
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让孩子们穿上质量合格、款式优美的校服也是学生、家长、老师们美好生活需要的一部分。为了这份需要,近年来,质检部门相继开展了校服质量对标提升、监督抽查、质量现状评估等工作,但校服质量存在的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在四川,我们抽查发现,边远落后地区校服质量合格率比城市校服质量合格率要低十几个百分点。”曾蓉说,这一结果让身为纤检局局长的她丝毫不敢懈怠。
在自己的提案里,曾蓉深刻分析了校服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建议要提高校服质量管理意识、健全监管机制、加大惩处力度、构建共治体系。曾蓉在各个场合呼吁加强对校服质量的监管,在四川省政协会上,这一提案也被曾蓉提交给了四川省政协。
曾蓉动情地说:“党的十九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述让我非常有感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就是对‘高质量’的需要吗?作为一名质检人,我深感肩上责任的重大。同时,我对自己能为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尽一份力而感到欣慰。”
纤维公证检验制度服务质量提升
“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就要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质检部门大有可为。”谈起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看法,曾蓉滔滔不绝地讲述起纤维公证检验制度服务纤维产业发展的故事。
四川的茧丝产量在全国位居前列,但质量状况不乐观。“这些年来,我们开展干茧公证检验,每年公检量约8000吨,获得大量干茧质量数据,依据这些公检数据出具的质量分析报告,为当地茧丝产业发展发挥了大作用!”
曾蓉介绍,产业园区依据公检数据调整工艺,提高产品质量;蚕茧养殖基地依据公检数据优化蚕茧的选种育种;当地政府依据公检数据调整产业政策。曾蓉还特别提到了凉山州宁南县。宁南县通过栽桑养蚕、发展茧丝产业而脱贫致富,蚕茧质量在全国享有很高知名度。“我们准备在宁南建立生丝公检实验室,将这里作为质量提升示范区,真正做到零距离服务产业园区、零缺陷服务生产企业。”
这是纤检服务产业经济发展的典型例证,也是质量提升要一个行业一个行业、一个产品一个产品抓的生动诠释。“我们通过公证检验制度,提升了整个茧丝产业的质量,也是满足了人民对更高质量产品的美好需求。”曾蓉自豪地说。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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