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15年度报告·法制·时尚休闲

制定标准聚焦安全  促进消费更有保障

亮点

针对儿童产品制定适用要求

在过去的一个3·15年度,在化妆品、服饰等时尚行业领域,相继出台、修订了多项法律法规及标准,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和《户外运动服装 冲锋衣》国家标准,重点关注产品与安全、环保、质量等有关的技术指标,特别是都对儿童产品制定了适用要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自2016年12月1日开始施行,是《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修订版,不仅明确了名词术语释义,也细化了化妆品安全技术通用要求,对化妆品禁限用组分和准用组分表、化妆品检验及评价方法中的理化检验方法进行修订。其中,新增禁限用组分133项,修订137项,同时对二噁烷、镉、石棉、铅、砷等可能引起安全问题的成分加强监管。此外,根据化妆品中有关重金属物质及安全性风险物质的评估结果,新《规范》将铅的限量要求由40mg/kg调整为10mg/kg,砷的限量要求由10mg/kg调整为2mg/kg,增加了镉的限量要求,为5mg/kg,新收录二噁烷、石棉两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分别为不超过30mg/kg和不得检出。

随着人们健康生活意识的增强,户外类服装及用品特别是冲锋衣深受市场欢迎。为规范产品生产,保证质量,国家标准委于2016年4月发布了《户外运动服装 冲锋衣》国家标准,并于同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冲锋衣的安全、基本性能、功能性指标做出规定。该《标准》对冲锋衣质量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安全指标,即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物质的含量须达到《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要求;二是产品基本性能要求,即对水洗尺寸变化率、染色牢度、拼接互染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起毛起球、耐磨性能、撕破强力、裤子后裆接缝强力等方面做出规定;三是功能性要求,即表面抗湿性、静水压、透湿率等指标。同时,基于登山、穿越等户外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服装损坏问题,该《标准》还对冲锋衣产品的耐用性做出具体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和《户外运动服装 冲锋衣》的最大亮点,是对儿童产品制定了适用要求。例如,针对儿童用化妆品的原料、配方、生产过程、标签、使用方式和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除须满足常规的化妆品安全性要求外,还应满足特定要求,即对三岁以下婴幼儿用品中的防腐剂种类进行限制;三岁以下儿童化妆品中不能添加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水杨酸及其盐类、沉积在二氧化钛上的氯化银等物质;商家必须在儿童化妆品标签上明确适用对象。在服装方面,《户外运动服装 冲锋衣》对儿童产品的安全性做出要求,例如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要求、童装绳索要求等。此外,该《标准》提高了3岁以上儿童冲锋衣的基本安全指数指标,包括甲醛、pH值、异味、染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须满足强制性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规定。

背景

监管趋严 填补空白

近几年,化妆品、休闲服装领域的负面消息不绝于耳。在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抽检结果中,无论是化妆品还是以冲锋衣为代表的户外休闲用品,都频频爆出被检出问题的消息,例如化妆品中铅含量、重金属物质超标以及冲锋衣性能要求不合格等。

以化妆品为例,近两年化妆品含铅量超标、重金属物超标问题层出不穷,自霸王、资生堂防晒产品安全事件曝光后,二噁烷、镉等物质的化学组分更引起业内关注。为满足我国对化妆品的监管需要,结合行业发展及提高科学认识需求,国家对化妆品的监管总体趋向严格。2016年,除《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出台、《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名录》首次调整以及《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外,对化妆品行业影响最大、最深远的当属《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出台。

业内人士认为,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对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标准大幅提高可以看出,未来国家食药监部门对化妆品的监管将更加严苛,例如上述《规范》中对铅的限量要求,调整为原来限量的1/4;对砷的限量要求,调整为原来限量的1/5;增加了镉、二噁烷及石棉的限量要求。同时,该《规范》的实施也使化妆品行业的法律环境空前严格,这将大大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帮助行业进一步走向规范、健康及可持续发展道路,保障化妆品使用人群的安全。

近年来,户外休闲运动的普及催热了相关服装服饰市场,但市售相关商品品牌众多、价差较大、质量良莠不齐,消费者选购时常常感到很茫然,即便买到劣质产品也因缺乏依据而无从维权。《户外运动服装 冲锋衣》国家标准的出台填补了该领域标准空白,将更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户外活动安全。在该国标出台之前,由于没有专门针对户外服装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检测机构仅能依照普通服装的标准进行检测;而针对户外服装的功能性指标,如防风、防水和透气等,则根据企业标准进行检测,结果既缺乏专业性也不够权威,以至于户外服装是否合格全靠企业自觉,导致市场上销售的冲锋衣质量和功能相差甚远,有些甚至根本不具备防水、透气、耐磨等户外服装功能。

业内人士认为,冲锋衣国标的出台,对规范企业生产、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让相关部门的抽检有据可依,让消费者的选购更有依据和保障。

建言

北京工商大学精细化工专业教授 阎世翔:

化妆品检测能力应跟上

我国最新出台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主要参照欧盟标准,虽然更加严格,但也并非完全没有争议,例如其中规定使用防腐剂种类的减少,可能给打着“无添加”旗号、销售未经备案检测的自制化妆品的不良商家留下可乘之机。事实上,“无添加”并不是“安全”的代名词。此外,相关机构的检测能力也有待提高。

与化妆品产业体量不断增大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立法相对落后,进而形成监管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局面。究其原因,更多是因为产业发展速度远快于立法启动速度。作为与人们日常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的产品,化妆品的安全理应受到全社会的足够重视。因此,未来无论是立法立标速度还是检测能力,都应尽快加强,从而让“美丽”产业良性健康地发展。

资深驴友 “闲人周六”:

期待出台更多户外用品标准

在《户外运动服装 冲锋衣》出台之前,市场上销售的冲锋衣品牌众多,价格相差悬殊,且款式抄袭现象严重,消费者选购时无从下手,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生产标准,导致市场难以监管。其实,正规户外品牌都希望出台统一标准,这对其技术、知识产权是一种保护,冲锋衣国标的出台正好满足这个需求,也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因此我建议,有关部门应出台更多类似标准,因为户外用品种类繁多,除冲锋衣外,还有帐篷、背包、睡袋、登山绳、雪杖、冰锥等,这些产品的质量均关乎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在发达国家,户外装备的生产须遵循统一标准,且规定得很细,例如对绳子反复使用次数、负重80公斤时的冲坠系数、帐篷的耐磨程度和抗撕裂程度等都有明确要求。

同时建议消费者,在标准不完备、难以检测的情况下,购买户外用品时,应主动要求商家出具产品功能检测说明,以判断产品质量是否过关。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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