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15年度报告·事件·宜家召回
法定义务终履行 失信成本应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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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歧视中国市场
作为全球最大的家居用品零售企业,宜家的产品一向以物美价廉、质量可靠著称。然而,2016年宜家召回“夺命抽屉柜”时对中国市场区别对待的态度,令中国消费者格外失望。
事情缘起于大洋彼岸的美国。2016年6月29日凌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宣布,由于存在可能倾倒的风险,宜家同意在美国召回2900万个抽屉柜,其中包括800万个马尔姆(Malm)系列产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消费者有两种选择,一是退货退款;二是接受免费上墙服务。CPSC官方网站上的数据显示,该委员会共收到涉及马尔姆系列抽屉柜倾覆事故报告41份,造成3名儿童死亡,17名儿童受伤。此外,还收到另外41起涉及其他系列抽屉柜的事故报告,造成3名儿童死亡,19名儿童受伤。
据美国媒体报道,2016年2月家住美国明尼苏达的一名22个月大男孩因一款马尔姆抽屉柜倒塌而死亡。当时,孩子母亲把他放在房间内睡觉,每隔20分钟进房间查看一次,结果最后一次查看时发现六屉柜的梳妆台倒在地上,小男孩被压在下面且已经没有呼吸。
迫于CPSC的压力,宜家宣布召回“夺命抽屉柜”,但召回范围仅限于美国和加拿大,其中美国召回2900万个,加拿大召回660万个,中国不在召回之列。对此,宜家给出的理由是,北美市场的召回基于“自愿召回”ASTM标准(美国材料实验协会标准),是公司与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决定。在中国市场,宜家没有收到其抽屉柜产品造成伤害的案例,且宜家的相关产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事实上,有关宜家“夺命抽屉柜”的问题,在宜家召回之前,国内媒体就多有关注。宜家之所以拒绝在中国市场召回,更多理由是认为其产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即《家具力学性能实验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GB/T10357.4-2013)。另一方面,中国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中,只将儿童家具列入召回范围,并非所有家具,而宜家这次召回的问题产品不是儿童家具,这也成为其不在中国市场召回的原因之一。
近些年,国际大牌在召回事件中对中国市场区别对待的情况时有发生,尽管很多跨国公司一再声称重视中国市场、重视中国消费者的声音,但这种地域性的召回很难让消费者感受到被重视,反而感觉被歧视,令人气愤。
追踪
迫于压力终在中国启动召回
显然,宜家以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为挡箭牌拒绝召回问题产品的做法既不能让中国消费者满意,也无法令相关监管部门接受。事件发生后,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率先于2016年7月1日向宜家发出调查函,并要求宜家“无差别召回问题抽屉柜”。此后,天津、大连、南京等地的消费者组织及上海质检部门也相继对当地的宜家机构进行约谈。
随着越来越多消费者组织和质检部门的介入,宜家对问题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召回态度逐渐发生改变。起初,宜家只是发起名为“牢牢固定”的宣传活动,呼吁消费者将相关产品固定在墙上。2016年7月7日,一位购买马尔姆抽屉柜的中国消费者收到来自宜家的信息:“如果上墙连接件有丢失或疑问,可以拨打电话免费获取,并且宜家提供免费上门安装支持。如果您家墙体不能满足上墙固定要求,宜家接受退货。”不过,宜家的客服人员表示:“公司有这样的处理方案,但这并不属于召回。”7月12日,宜家在被国家质检总局约谈后,终于就中国市场启动召回程序,并给出和在美国和加拿大一样的处理方案——无条件召回,具体形式包括:
1.强化告知和警示:顾客可在宜家各种官方渠道包括商场、网站、官方微信、顾客服务热线上得到有关“牢牢固定”活动的完整信息。此外,顾客还可在抽屉柜产品的使用说明介绍页面查看到正确使用的安全警示。宜家在样板间、产品包装及使用说明书上明确了产品必须固定的警示信息、安装说明,且随包装附送所有固定安装配件。
2.延伸售后服务:顾客购买宜家抽屉柜后,如果丢失上墙连接件或对其有疑问,则宜家始终免费提供上墙连接件,且免费提供上门固定安装支持;如果顾客将抽屉柜退回宜家商场,则可获得全额退款。
3.主动联系已购买抽屉柜的顾客:宜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号呼吁消费者检查家中的抽屉柜和梳妆台是否已固定在墙上,并通过俱乐部追踪的方式联系购买过抽屉柜的会员,以发送短信、邮件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固定产品信息及相关处理办法。
建言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刘俊海:
激活公益诉讼和惩罚性赔偿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也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八条规定了商家的安全保障义务;第十九条规定,商家在产品存在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或财产安全风险时,应履行召回义务。如果由于召回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商家还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跨国公司必须对全球消费者“一碗水端平”,若针对不同市场采取歧视性标准或双重标准,难以成为受人尊重的企业。
宜家之所以同意在北美地区召回问题产品,其中一个原因是北美国家的集体诉讼制度和惩罚性赔偿制度较为发达,企业认为与其事后承担巨额惩罚性赔偿责任,还不如事先召回。因此,激活公益诉讼制度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以起到提升失信成本、降低失信收益、确保失信收益低于失信成本的作用,从而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收益。
北京新视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陈平:
将保障儿童安全放在第一位
去年宜家召回事件曝光后,我们发现孩子屋里的一个小书柜也存在类似安全隐患,第二天就买了材料将其固定到墙上。我认为,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在没有成年人贴身陪护的情况下,无论是家具还是玩具都可能会对其造成伤害,甚至威胁生命。因此,建议家具厂商在生产和销售产品时应将保障儿童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安全意识渗透到产品设计、安装、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每个环节,一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商家应立即无条件召回,不能附加条件。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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