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领域亟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刘平均
这是一个充斥着“红”与“黑”的新兴市场。
这是一个市场规模高达数十万亿元的交易平台。
电子商务自产生之日起,就伴随着赞誉与非议,它靠着信息技术的便捷开疆拓土,也因为野蛮生长而饱受诟病。
“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电子商务规模将达到40万亿元,这相当于美国、英国、日本等电商市场规模的总和。”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刘平均在接受中国质量报记者采访时说,电子商务作为一个强势崛起的新兴行业,释放了巨大的消费能量,并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传统商贸模式。
不过,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所带来的“质量阵痛”同样不容忽视。
根据360搜索大数据发布的《2016年“双11”消费趋势大数据》白皮书显示:在去年“双11”期间,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困难、提前提价再降价等问题不断影响用户购物体验,手机数码、鞋帽服饰等成为投诉重灾区。
“部分网络贸易假劣商品高达40%以上,‘双11’刷单额占贸易额30%,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行为。”刘平均在2017年全国两会伊始,就提交了《建立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的提案,呼吁我国要尽快建立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化解电商发展的“质量之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振兴制造业,要推动制造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的战略性转变,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心目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
“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是电商发展的最终目标。”在刘平均看来,电子商务领域质量监管的难点就在于实体工业、商业质量管理标准体系难以适应电子商务贸易的特点。
“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缺失,存在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查处存在源头追溯困难,取证手段不足,消费者权益维权难等问题。”刘平均指出,诚信缺失、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已经成为阻碍电商发展的“绊脚石”。
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的不断完善,电商行业对于建立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的呼声也日渐强烈。在2016年4月6日,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的会议上,委员代表、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表示,电子商务在完成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后,到了一个十字路口,需要从“不标准”走向“标准化”。
刘平均呼吁,要尽快制定颁布《电子商务商户实名制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通过个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对电子商务平台商户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从而实现线上线下的一一对应,强化监管。同时,还要加快研制《电子商务交易商品可追溯通用规范》、网上抽查、网上取证等推荐性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国电子商务产品交易,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2015年,法国提案成立‘网络声誉’国际标委会并成功担任秘书国,我国缺少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制定话语权。” 据刘平均介绍,目前世界各国正纷纷抢占电子商务国际标准话语权。
“跨境电商方面,国家间存在政策、法规、标准差异等问题。”刘平均说,标准在经济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标准不仅应该先行,还应该铺路。
据了解,2016年4月,中美两国商定联合提案成立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由中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由于电子商务备受世界各国高度关注,美国等国的有关专家及相关利益方提出了9个方面的问题。经过3次中美会谈基本形成共识,2017年中美专家组建立交流、互访、视频会议的沟通机制,2018年协调其他相关国家达成共识,并提交联合提案,争取2019年中美联合提案通过世界标准化组织156个成员国家和15个技术局成员国二轮投票,并获ISO中央秘书处批准。
刘平均表示,为全球电子商务建立互联互通标准体系,保障电子商务稳步健康发展,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支持 “电子商务信息共享及交易保障共性技术标准研制”和“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国际标准研制”等科技项目。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