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部长钟山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释放国内消费潜力要提升供给质量
3月11日,商务部部长钟山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回答有关出境旅游消费和释放国内消费潜力时表示,我国内需扩大过程中的主要短板是商品服务两个方面的有效供给不足,需要提升供给质量,增加品种,提高品质,创造品牌,让老百姓能够买到想要买的东西。
中国已经连续4年成为最大出境旅游消费国。据统计,去年出境游人均消费约6000元,光是这个春节,中国游客出境消费就达到了1000亿元,这充分说明国民的购买力和消费需求是非常旺盛的。有媒体提问钟山,商务部将采取什么措施让消费者愿意把钱花在国内?
钟山回答说,近年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去年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4.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了33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但在内需不断扩大的过程当中也发现不少短板,比如商品服务两个方面的有效供给不足,所以才出现有些消费跑到国外去了,还有内外贸融合不够,商业布局不够合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流通成本偏高等,都是扩大消费当中的短板,要下大力气来解决。
钟山表示,商务部将从4个方面扩大内需消费。首先要进一步扩大有效供给,让老百姓买得高兴。这方面重点是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个性化、多元化消费需求。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让企业及时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增加品种,提高品质,创造品牌,让老百姓能够买到想要买的东西,让老百姓买得高兴。其次是提升供给质量,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始终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近3年来,商务部共查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案件超过100万件,判决8万余人,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下一步,商务部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营造更加安全的消费环境,让老百姓消费得放心。
钟山指出,扩大内需还需要补短板降成本,让老百姓买得实惠。我国商品价格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流通成本太高。据测算,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下降一个百分点,就可以节约社会物流总费用7500亿元,商务部还将加快流通的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真正把流通成本降下来,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第四是要推动流通创新,让老百姓买得便利,商务部要继续推动流通领域的创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电商进社区、进农村,让广大消费者消费得更加便利。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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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