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供给侧改革做好三件事
编者按 在大众旅游井喷式爆发趋势下,由于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管均不到位,旅游行业目前乱象滋生。去年的“青岛大虾”,以及今年的“哈尔滨天价鱼”,都是旅游行业乱象的一个缩影。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旅游消费着墨甚多,包括“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增设免税店,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强旅游交通、景区景点、自驾车营地等设施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迎接正在兴起的大众旅游时代”,引起了不少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如何整治规范旅游市场,为消费者创造一个舒心健康的旅游环境,代表、委员也纷纷表露了自己的心声。
管理要给力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
旅游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促进旅游消费和投资的重要制度基础。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但旅游管理的体制基本还停留在过去行业管理的层面,管理体制与产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现,甚至影响到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现行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过于弱化,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不能适应旅游发展的要求。首先是机构设置简单,内设机构不合理。旅游管理部门基本没有综合协调权,少有行政许可权,没有资源管理权。其次是责权不清晰,分散管理造成了权责不清,如在景区、饭店发生旅游投诉,按照现行的管理体制,旅游部门很难介入,导致旅游执法难。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梳理和改革。
一是加强国家旅游局机构建设。建议国家旅游局升格,以更好地履行综合协调、旅游执法等职能。二是强化事权统一。实行统一的旅游资源管理、统一的旅游规划管理、统一的景区管理,特别是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本级政府对辖区内的景区实行统一的行业管理。三是强化依法依规管理,完善旅游管理的法律体系。在《旅游法》的基础上制订实施细则,并修订完善各类管理条例,使旅游业的各项管理工作都有法有规可依。
此外还要完善旅游管理标准体系。对过去制定的一些标准,由旅游管理部门根据旅游业发展的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对一些跨部门、跨产业的旅游产品,要主动介入,联合制定标准。同时建立旅游执法机构,依法管理旅游市场。
引导要有效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院长王战
2015年,我国出境游人次已达1.2亿。在出境游人次和旅游消费上,我国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与此同时,国人在国外疯狂购物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道风景”,不文明旅游现象也层出不穷。出台相应举措,规范出境旅游市场势在必行。
国民出境旅游乱象,一是出境购物比重过高。据调查,53.6%的国民出境游目的是购物,出境游总消费的55.8%%也是购物。二是游客不文明现象屡禁不止,引发当地居民强烈反感。比如卢浮宫前泡脚和广场舞,到埃及文物上刻字,我国游客被贴上了“不文明游客”的标签。三是出境组织尚处自发状态,国内旅游企业未能全球布局。
一是科学规划,有效引导出境旅游市场。建议国家旅游局对接外交部、海关等部门制定有效举措,规范出境游中过度购物现象。加大旅游业的供给侧改革,吸引出境旅游消费回流,也吸引更多的国际客源入境旅游,切实缩小或扭转旅游外汇逆差。
二是疏堵结合。在疏导层面,要引导国民出境购物国内化,提供更多更便利的国内购物通道。比如加大免税店、自贸区的布局,满足消费者购物需求,推进进口商品税率改革,降低国内外商品价格差异。在堵漏层面,采取有效举措,逐步杜绝大多数出境游客存在不申报、等抽检的现象。
三是强化教育,塑造我国游客正面形象。通过拍摄宣传片、强化黑名单制度等切实减少不文明旅游现象。黑名单制度目前仅能针对被新闻报道“人肉”出来的少数不文明游客,至2015年年底仅有16人,对黑名单上的不文明游客的处罚举措也主要在我国,其象征意义多于实际意义,震慑作用有限。为此,我国应与国民出境主要目的地国建立联网,实现对我国国民出境旅游的有效监管,并加大对进入黑名单的不文明游客的处罚力度。
四是培育旅游企业,实现全球市场布局。我国已经成为旅游大国,但尚未成为旅游强国,而旅游强国必须由旅游强企作为支撑。因此,我国应该充分利用巨大的出境游市场,鼓励我国旅游企业走出去,实现全球布局,以市场换市场,逐渐组织国际客源到我国旅游。
自律要落实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常委潘庆林
当前,我国旅游业正迎来黄金发展期,也处于矛盾凸显期。旅游产品供给跟不上消费升级的需求,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也跟不上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去年5月,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重拳整治旅游乱象。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部署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多年来持续旺盛的国民旅游市场表明,当前制约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供给侧结构不合理、不平衡,不能适应需求多元化、升级型的市场消费。
云南女导游痛斥不购物游客、“青岛大虾”“哈尔滨天价鱼”等事件,不仅暴露了各地政府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短板”,也助长了各地餐馆“宰客”的风气和胆量。这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当下我国旅游行业的确存在一些令人憎恶的乱象。
当前,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各个行业的质量和效率,加强旅游供给侧改革则是为了提高旅游行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旅游供给侧改革的前提就迫切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也迫切需要加强治理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放眼全球市场经济健全的发达国家,行业协会与政府、企业并称为“现代社会三大支柱”,在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要想从根本上消除我国旅游行业中“宰客”现象,就必须进一步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并依靠这一路径逐步建立和健全旅游市场治理体系。具体而言,一是加快推进全国性旅游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脱钩工作。二是发挥好旅游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要通过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共同维护行业标准和形象,进而提高行业产出的质量。三是加快建立行业协会信用约束长效机制,及时公示旅游经营企业违法失信信息,真正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四是鼓励旅游行业协会加强与相关联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沟通,善于借助整体力量,治理“害群之马”。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