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网购环境,我支这些招儿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网购已经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然而,伴随而来的是,网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如何规范网络购物秩序,提高网售商品质量,这是许多消费者关注的焦点话题。两会期间,几位代表、委员就此提出了他们的建议。

检测洋货要严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科技厅厅长 周国辉

近来,有一种社会现象引起热议,即国人通过包括网购在内的各种渠道抢购外国商品,如奶粉、化妆品、马桶盖、电饭煲、营养品、奢侈品等。这一现象背后折射出国人对国产商品质量的信任度不够。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亟待深化改革进出境商检制度,加大进口商品的检验力度,以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贸易便利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这样一方面可以保护国内消费者权益,打破对国外商品的盲目迷信;另一方面,也可以倒逼国内厂商改进质量,提高产品性价比来赢得市场。

目前我国实施的进出境商检制度是依据《商检法》作出的一项长期性制度安排,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商检部门职能设置不够合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二是宽进严出、内松外紧的管理模式导致国民享受不到最优质的国产商品。由于我国对出口商品采取严格的法检制度,而对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同类产品质量监管却不够到位,加上外国严格的技术壁垒和产品标准,使企业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出口商品上,最优质的国产商品往往提供给外国,国人反而享受不到价廉物美的商品。

因此,建议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改革进出境商检制度:一是调整商检部门职能,实现管办彻底分离。真正实现检监分离,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

二是建议进一步弱化出境商检功能,直至取消出境法定强制检验制度。进一步大幅削减出境检验商品品种和规模,条件成熟时推动取消出境商品的法定强制检验目录。

三是将工作重点转变到进境商品的安全管控和质量检测上来。建议商检机构进一步加强进口商检力度,特别是对涉及环境保护、废物污染、卫生防疫、食品健康、质量低劣、反恐安全、易燃易爆等商品,当会同其他口岸单位,在口岸环节就对其进行有效的管控。

四是大力支持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大力发展第三方检测力量,不仅能有效地利用社会检测资源,也可使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效率大大提升。建议建立对市场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采信机制,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引入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

信息披露要全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文联副主席 姚晓英

网络购物在为人们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时,也伴生了一些问题,如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等,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两年来,人们在媒体上常常可以看到关于网络售假的相关报道。

在现实空间里,对商品质量的好坏,消费者往往可以通过观察实物等方式来作出判断。而由于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消费者一般只能通过图片或文字信息来判定商品的质量,消费者与商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突出,导致一些商品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现象时有发生。加上网购中出售的商品往往不开具发票或其他凭证,产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需要将产品寄回,大大增加了购物的成本。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网购消费信心。

在整治网络售假、规范网购秩序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做。

首先是完善网络交易信息披露制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具体包括以合理的方式充分、及时地向消费者提供事关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信息,并为消费者提供合理审查合同条款的条件和机会。一些电商平台提供的合同条款艰涩难懂,普通消费者根本就看不懂,知情权保障从何谈起。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出台的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指南的相关规定,其中要求经营者提供的信息应该“明确、清晰、易读”。

其次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网购商品质量抽检频率,对不合格商品要做到零容忍,坚决清除出市场。对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电商,要撤销其电子商务经营资质,坚决将其清除出市场。

再次是加快电子商务相关立法,完善现行法律体系。现有的法律法规,远不能适应电子商务迅速发展所要求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迫切需要。相关法律应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商品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义务、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数据义务、审查合作商家资格义务等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以切实维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监管模式要变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中医学院科技成果推广中心主任 司富春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网上零售额达3.8万亿元,比2014年增长33.3%。与电子商务繁荣发展相伴的是网售假劣产品问题日益突出,消费者对此的反映也越来越来强烈。

进一步加强规范网购秩序,营造放心网购环境,已经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应做好以下方面工作:首先,多措并举加强网购市场监管。包括利用“互联网+”的思维创新监管思路和方式方法,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执法效能;积极发挥电商协会(联盟)牵头作用,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电商平台及电商、物流等相关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网购商品抽检频率,探索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有效发现与处理机制,逐步实现从突击式、专项式、分散式的监管执法向“日常监测+集中搜索+商品抽检+分散处理+定期反馈”的监管执法模式转变,建立网络交易执法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其次,强化消费维权。充分发挥12315投诉平台、12345市民热线等维权渠道作用,做到“有诉必接,件件有着落”;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对网络经营行为的监督作用,加大对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的曝光力度。

再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型社会共治格局。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强制退出等制度,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制定措施强制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落实网店实名制和交易信用评价制度,加强平台内网店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建立电商、消费者、行业协会、政府多方认可的权威公正的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诚信形象。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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