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质量留住外流的购买力——魏传忠呼吁尽快制定《质量促进法》

据媒体报道,去年国庆期间,日本东京池袋附近的西武百货和东武百货人气旺盛,退税区排起30多米的长队,其中超过6成是来自中国大陆的游客。

另据媒体报道,德国法兰克福机场,每个免税店都挤满了中国游客,名牌手表、名牌衣服等很多热门商品被抢断货。

上述持续外流的购买力,一方面让国人成为世界各国最受追捧的“上帝”,一方面也折射出我国零售行业和产业界在应对“消费升级”方面存在的诸多不足。

全国政协委员魏传忠早早就关注到了这一现象,在他看来,只有从供给侧发力,生产出更高质量、更具品牌吸引力的产品,才能挽留住中国人逐渐外流的购买力。

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在8000美元左右时,消费结构将从生存性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升级。而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8000美元,正迈入品牌消费时代,高端品牌需求旺盛。但是,由于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和可靠性水平不高,导致我国质量溢价总水平长期处于负值,极大地制约了经济的转型升级发展。

魏传忠表示,近年来国内消费总体不旺,境外消费年均增长却达到25%以上,这种财富的国际转移,导致了我国人民“勤劳而不富裕”的现状。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游客境外消费增至2009年的3倍,2014年,我国出境人数超过1亿人次,境外消费总额超过1万亿元,继续保持全球第一。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消费者需求结构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人们不再满足低端产品,尤其中等以上收入人群对高质量的生活充满期待。而面向低收入群体为主的供应体系,没有及时跟上中等收入群体扩大的消费结构。

“国内供给低端过剩、高端短缺的问题突出。”魏传忠认为,提高质量,已经成为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主动方向。他呼吁尽快制定《质量促进法》,从供给侧发力,发挥质量的推动和支撑作用,着力增强国家和地区的竞争力。

在现代国际经济发展史上,质量在大国崛起中扮演着重要的推进作用。20世纪60年代日本提出质量救国战略,80年代美国制定质量振兴法案等,都促进了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增强。上世纪50年代,德国实施“以质量推动品牌建设,以品牌助推产品出口”质量政策,铸就了其坚实的实业基础和过硬的全球品质,即使在经历全球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双重打击的困难时期,依然可以凭借“德国制造”的顽强生命力而一枝独秀,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

本世纪以来,我国质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总体质量环境依然有待改善。一方面,假冒伪劣屡禁不止,安全底线屡被突破,人们尚缺乏足够的消费安全感。另一方面,优质产品尤其知名品牌涌现乏力,消费引导力明显不足。

魏传忠表示,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能力与质量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质量成为提升供给力和理顺供需关系的关键,重拾人们消费信心,必须发展质量。

去年初被热炒的“国人抢购日本马桶盖”事件,一度令“中国制造”蒙羞,而根据质检总局一项关于马桶盖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和行业调查显示:大部分不合格产品都是由国内中小企业生产的,中日主流品牌无论是在功能还是安全性能上,并没有明显的差异。

该调查再次凸显了质量供给的日益迫切。国内小企业在质量上的差距和大企业在品牌实力上的差距,都需要用质量促进去弥补差距,夯实基础。

魏传忠说,目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全社会需要摆脱以往片面的“速度情结”,做到“量质平衡”,从过去的速度效益型模式转向质量效益型模式。

现行的质量法律制度偏重对质量问题的政府管理,而对于质量发展和质量促进仍是空白,无法提供足够必要的质量制度供给,这既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也与建立完善中国特色质量法治存在较大差距,迫切需要制定质量促进性立法进行有益补充。

魏传忠表示,质量促进法定位为构建全社会各主体质量共治机制,明确各主体在质量促进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国家有质量立法、企业有质量信仰、老百姓有质量信心,才能释放质量之于经济的不尽红利。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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