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研读政府工作报告 把握对检验检疫新要求

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总结回顾2015年及“十二五”期间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谋划布局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工作。细看报告内容,到处渗透着质量、安全和发展的理念,与质检事业密切相关。

“工匠精神”抓质量

李克强总理的报告中有一句话: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这大概是对于质量最精细的要求和最极致的追求了,小至企业,大到国家——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到2020年,力争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战略前沿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迈进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行列。用“工匠精神”打造质量强国,是条漫长的道路,但也是条最不会走弯路的捷径了。

让我们细数李克强总理其他有关质量的论述——

聚焦提质增效,推动产业创新升级,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完善农业支持政策,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针对工业增速下降、企业效益下滑,一手抓新兴产业培育,一手抓传统产业改造提升,2015年开始启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一批水利、农机、现代种业等工程,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到2020年,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得到更好保障,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深化改革开放,构建发展新体制,对外贸易向优进优出转变,服务贸易比重显著提升,从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和降本增效。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环保、质量、安全等手段,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

努力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消费品品质,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制造业升级,深入推进“中国制造+互联网”,建设若干国家级制造业创新平台,实施一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启动工业强基、绿色制造、高端装备等重大工程,落实加速折旧政策,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继续毫不放松抓好“三农”工作,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层层屏障保安全

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同时提到生态安全、食品安全、质量安全、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社会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才能保障发展、安全为改革保驾护航——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重点行业事故数量继续下降;推进食品安全创建示范行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公共安全。

2015年,受全球贸易萎缩等因素影响,我国进出口总额出现下降,预期增长目标未能实现;人民群众关心的医疗、教育、养老、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城市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多,严重的雾霾天气在一些地区时有发生。

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行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完善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配套政策。为保障人民健康,要加快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严守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机制,提高气象服务水平;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践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念,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第一要务促发展

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正如报告中所强调,做好“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首先要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发展”这个关键词贯穿整个报告,这里让我们一一盘点那些与质检工作密切相关内容——

2015年,围绕激发市场活力,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持续推动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取消和下放311项行政审批事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85%,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十三五”期间,要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经济年均增长保持在6.5%以上;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到2020年,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大幅提升,届时,我国经济总量超过90万亿元,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十三五”期间,要强化创新引领作用,为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同时深化改革开放,构建发展新体制,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对外贸易向优进优出转变,服务贸易比重显著提升,从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加快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再建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

2016年,将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注重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让地方能接得住、管得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同时,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的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深挖国内需求潜力,开拓发展更大空间,增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适应消费升级趋势,破除政策障碍,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完善物流配送网络,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增设免税店。

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国内区域开发开放与国际经济合作,共同打造陆上经济走廊和海上合作支点,推动互联互通、经贸合作、人文交流。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建设国际物流大通道。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同时,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实施一批重大示范项目。

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多措并举,遏制进出口下滑势头,加快落实和完善政策,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支持企业建设一批出口产品“海外仓”,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同时优化贸易结构,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增加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快发展文化对外贸易,推进贸易便利化,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更加积极的进口政策。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及紧缺能源原材料进口。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继续放宽投资准入,扩大自贸试验区试点。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积极商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快中日韩自贸区等谈判,推进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加强亚太自贸区联合战略研究。

政府报告让质检人振奋不已,回首过去,展望未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前景广阔。2016年的春天,“十三五”已经吹响号角,质检事业将扬帆起新航!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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