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为新能源消费创造更好环境
作为能源消费的大国,我国开始将希望投向了新能源。对普通消费者来说,了解最多的是新能源汽车。根据统计,今年1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再次爆发,合计生产1.61万辆,同比增长144%。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生产7952辆,同比增长3倍;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生产4887辆,同比增长115%;纯电动商用车生产2422辆,同比增长80%。两会期间,《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众多代表也把关注的目光投向新能源消费领域,就新能源产业发展环境、新能源汽车消费发展等问题建言献策。
提高消费比重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完善风电和太阳能、生物质能的扶持政策,提高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邢国辉认为,当前我国能源主要依靠煤炭,清洁能源使用较少,燃煤排放被证实是大气污染和雾霾的首要来源。调整能源结构,以天然气、电力替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成为实现节能减排和结构优化的重要途径。“我国是能源消费大国,能源消耗总量占世界的23%,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十二五’末,全国煤炭消费量达到42.4亿吨,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消费比重超过64.4%。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占5.1%,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25%;核能只有0.88%,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20%;只有水电达到7.23%,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6.72%。”邢国辉建议,国家在光伏项目规模指标上向能源调整力度大的地方倾斜,在项目报批、建设和并网指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并提高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
据了解,为解决因化石能源大量燃烧带来的气候变化问题,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审议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巴黎协定》。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迪南称,我国是人口大国、经济大国,也是碳排放大国。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可有效解决我国中东部地区大气污染问题,为实现我国在巴黎气候大会中承诺的十、百、千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产业“弯道超车”
在全国人大代表、启阳汽车董事长王麒看来,全球能源和环境系统面临巨大的挑战,汽车作为石油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大户,需要进行革命性的变革。
“目前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已经形成了共识,从长期来看,包括纯电动、燃料电池技术在内的纯电驱动将是新能源汽车的主要技术方向,在短期内,油电混合、插电式混合动力将是重要的过渡路线。”
去年,我国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37.9万辆,同比增长4倍。
王麒称,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应对节能减排重大挑战的需要,同时也是汽车产业跨越式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需要。“我国传统汽车领域和国外相比还比较落后,但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我们和发达国家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说法较多的是‘弯道超车’,我们有机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与发达国家在一个平行的层面上创新。”
针对目前新能源汽车推广速度慢的现状,王麒建议,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快递、物流、私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继续推行新能源汽车不限购、不限牌的政策,刺激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还要鼓励社会企业创新运营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服务等。
统筹解决充电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新能源消费,消费者大多持支持态度。仅以新能源汽车为例,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通过网络和实地PDA调查两种方式收集样本2746份。虽然新能源汽车购车人群比例不大,但有过新能源汽车体验并愿意尝试汽车租赁的人数较多,占到被调查者的76%。
但“充电难题”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造成极大困扰,“物业不愿配合”“符合充电设施安装要求的车位数少”“公共充电设施网点少”“充电接口未统一”等问题纷纷浮现。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总商会副会长杜庆申认为,目前电网不适应清洁能源大发展需求,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消纳的刚性约束,弃风、弃光等问题在所难免。因此杜庆申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统筹规划,统筹新能源与消纳市场,统筹新能源与其他电源,统筹电源与电网,实现电力系统整体统一规划。
今年“两会”的政府报告指出,重拳治理大气雾霾和水污染。着力抓好减少燃煤排放和机动车排放,加快建设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王麒专门提交了一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一是政府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全国统一;二是完善相关政策配套,加大国家扶持力度,加大充电设施补贴力度;三是建议国家电网等相关单位简化规划充电设施建设的审批流程;四是建议政府完善运营盈利模式;五是建议政府强制要求新建商业及住宅项目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六是建议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充电设施网络的建设;七是建议国家电力企业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出台充电设施优惠用电政策。
“目前现有新能源汽车充电的电价偏高,无优惠。一是不利于消费夜间低谷电量,二是不利于消费者选择新能源汽车,且浪费了大量的电力资源。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地实际,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汽车使用成本。”王麒说。
● 相关链接
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应规范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公交车司机虞纯:作为污染源之一,汽车尾气排放问题由来已久。新能源电动汽车节能、减排、高效、低噪音,不产生排气污染,对环境保护和空气洁净是十分有益的,几乎是“零污染”,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势在必行。目前,我国各大车企都公布了未来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与之搭配的动力锂电池回收也成为新能源消费领域关注的话题。由于电动汽车的发展历史不长,目前还没有专业回收蓄电池的机构,由于废旧蓄电池液体中的重金属回收难度大,建议由生产厂家负责回收、处理,提高废旧蓄电池的利用率,也希望政府尽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以及再利用政策,未雨绸缪减少污染,共同保护我们的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严格蓄电池准入制度,对经准入审核获得通过的蓄电池企业颁发回收资质,对纳入政府监管体系的生产企业给予税收政策支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实行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积极推进蓄电池生产企业研究制定的“以旧换新”方案,国家部委也可以根据决策信息进行政策调整。为保障回收规范,建立专业的监管队伍,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组织对非法运营的企业坚决查处,对非规范回收运作的企业给予处罚,对未通过环保治理的蓄电池企业明令禁止其从事开展回收业务,重点打击非法产业链的违法经营活动,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