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和质量信誉承诺公告宣传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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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领克是由吉利控股集团、吉利汽车集团与沃尔沃汽车共同创立的全球新高端品牌。LYNK & CO代表着互联和开放。LYNK代表“连接”,寓意博采东西方汽车工业优势,融合东西方文化,通过无间连接的创新科技在人、场景和体验之间建立全新连接模式;CO是connected(意为连接、联结)、collaboration(意为合作、协作)、community(意为社区、共享)等一系列词语的词根,代表互联网时代开放与协作的精神以及无限可能。

2016年10月,领克品牌在德国柏林发布。2017年11月,首款车型领克01在中国宁波上市。领克始终以“挑战惯例”的精神推动品牌发展。依托SPA大型车电气化模块架构、CMA中型车电气化模块架构、BMA Evo小型车架构、CMA Evo原生新能源架构,领克已经推出领克01、领克02、领克03家族、领克05、领克06、领克07、领克08、领克09等8款车型。2024年6月,领克首款纯电旗舰轿车Z10在瑞典哥德堡全球首秀。

截至2024年6月,领克全球累计销量已超117万台,展现出强大的品牌竞争力。“高颜值、高性能、高科技、高安全、高价值”已经成为领克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领克还拥有完善的服务监管体系、备件管控体系、技术支持体系,实行高标准、高要求、高品质、高满意的管理标准,同时也拥有一批高素质、高技能、高效率的服务团队。

领克是全球化协作的结晶。从生而全球到迈向全球,领克以中国汽车工业的顶尖水准,为全球用户提供更高价值的产品和服务。自2021年领克欧洲战略落地至2024年上半年,领克全球海外出运量累计超7.2万台,成为中国汽车品牌海外出口的高质量范本。

在欧洲,领克开创了以“订阅制”为主的独特商业模式。除了直接购买,领克的订阅制模式主要是按月付费,在提升汽车使用率的同时,为用户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拥车体验,目前已收获超23万欧洲会员的高度认可。领克在欧洲7国开设了12家线下体验店,突破传统经销商店看车、试车的功能,领克欧洲体验店打造了独一无二的“体验式汽车零售社区”。

2021年11月,领克“亚太战略”正式开启,首站落地科威特,并先后开拓以色列、沙特阿拉伯、阿曼、越南、菲律宾等市场。目前,领克已在亚太开设了10家领克中心和2家领克空间店(科威特城、越南河内);领克01、领克03性能家族、领克05、领克06以及旗舰车型领克09,均已正式登陆亚太市场。

持续改变移动出行,让人们更热爱出行,是领克的使命和愿景,领克正以个性、开放、互联的姿态,从容迈向世界舞台,与世界共享未来。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领克是由吉利控股集团、吉利汽车集团与沃尔沃汽车合资成立的全球新高端品牌。依托SPA大型车电气化模块架构、CMA Evo原生新能源架构、CMA中型车电气化模块架构、BMA Evo小型车架构,打造了领克01、02、03、05、06、07、08、09等多款产品。2024年6月,领克首款纯电旗舰轿车Z10在瑞典哥德堡全球首秀。

领克传承沃尔沃安全基因,在主被动安全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行人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视,涵盖主动安全、被动安全、行人安全、环境安全、财产安全。在新能源车型上,领克加入了三电安全,以“全域安全”理念,致力于树立更高层次安全定义的全球标准。领克一直致力于打造高颜值、高科技、高性能、高安全、高价值的产品。领克01、领克02先后获得中国新车评价规程C-NCAP 5星+的成绩[注],领克03、领克05分别在中国保险汽车安全指数C-IASI碰撞测试中获得7个G(优秀)评价,领克09在中国保险汽车安全指数C-IASI碰撞测试中高分通过,国内首批驾驶侧+乘员侧正面25%偏置碰撞,3大项30小项均以最高评级通过测试,领克产品的综合安全性能得到了第三方的权威认可。

领克领悦服务品牌,秉承用户至上的理念,以用户的需求为导向,致力于打造极致专业、高价值、无边界的服务体验。从专业的服务团队、体系化的培训认证、先进的备件体系、智能化的技术支持等多个维度,为用户提供其所需的服务。

秉持用户思维,领克始终着眼于消费者的需求与技术发展趋势,专注每一份微小却坚定的改变,同时坚持以高标准的安全品质为用户带来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注:2017款领克01 2.0T两驱型Pro版于2018年4月依据2015版C-NCAP规则进行测试,总得分为60.1分,被评定为5星+;2019款领克02 1.5T两驱型耀Pro版于2019年2月-3月依据2018版 C-NCAP规则进行测试,综合得分率95%,被评定为5星+。

主要产品:领克乘用车

https://www.lynkco.com.cn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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