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和质量信誉承诺公告宣传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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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萃华珠宝(证券代码:002731),由诞生于公元1895年的萃华金店发展而来,至今已有129年的历史,是打造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顶皇冠冠柱的中华老字号企业,也是进驻故宫的百年民族珠宝品牌。

历经百年风雨淬炼,萃华于2014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百年老店踏上了资本发展的快车道,现已成为集珠宝首饰研发、设计、生产、批发、零售、加盟为一体的集团企业,拥有数百家零售终端店,直营加盟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实现了以萃华金店、萃华珠宝和萃聚东方三大品牌并驾齐驱的战略布局,分别以发展连锁加盟、产品和渠道升级、东方美学生活方式为核心,囊括主流大众、高端品质和定制体验消费者群体,备受行业认可及消费者青睐。

为响应国家文化自信的号召,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近年来,萃华迎来了与国际对话的高频期,先后亮相巴黎时装周、戛纳国际电影节、威尼斯国际电影节、上合组织国家电影节等时尚舞台,并携手中国文物交流中心、故宫博物院等国家机构开启全球巡展之旅,亮相法国卢浮宫、意大利卡萨雷斯博物馆、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韩国首尔中国文化中心等艺术殿堂,让中国珠宝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萃华不仅在企业发展上取得突破,更是打造了备受消费者欢迎的“故宫IP”“非遗”“国潮”“跨界”等系列珠宝产品,让萃华在各项赛事上屡获殊荣!萃华《破茧》及《绕指柔》珠宝套系荣获2015米兰世博会意中联合馆国际珠宝展暨中意珠宝国际设计大赛双项大奖。萃华《龙腾盛世》头饰荣获首届“紫禁城”杯中华老字号故宫文创大赛特别金奖。萃华《花开富贵》花丝手包荣获首届“紫禁城杯”中华老字号文化创意大赛金奖、国家级工艺美术比赛“国匠杯”金奖。萃华《君临天下》花丝虎摆件荣获首届中国珠宝首饰作品“天工精制”大奖赛特别金奖。萃华《有凤来仪》花丝宫灯荣获第九届中国珠宝首饰设计与制作大赛“年度传承文化品牌大奖”。萃华《依语》系列花丝珠宝盒斩获“欧洲设计界奥斯卡”意大利A' Design Award 大奖等等。

萃华一路过关斩将、披荆斩棘,一步一个脚印地拿下属于萃华这块金字招牌的荣誉。2006年萃华被国家商务部首批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07年萃华黄金首饰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至此萃华公司“中华老字号、中国名牌”等殊荣集于一身。萃华不仅成为我国贵金属首饰质量标准的主要起草制定单位之一,也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消费者协会诚信单位、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黄金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之一。

诚赢天下,信铸百年!未来,萃华将继续围绕“勤、诚、信”的企业核心文化经营管理,将“传承传统首饰文化、打造民族首饰精品”作为萃华企业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秉承“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创新理念继往开来,一路向前,做强民族品牌,感恩回报社会,让百年老字号品牌焕发新时代的华彩,让中国珠宝品牌闪耀全球!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感谢消费者对萃华的喜爱与信任,萃华将继续本着“诚信为本,顾客为尊”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每一名顾客承诺以下服务。

三保证:保证真品、保证纯度、保证质量。

十免费:免费清洗,免费抛光,免费整形,免费修理,免费焊接,免费称重,免费换挂钩(挂钩自备),免费改项链长短、戒指扩(缩)圈口,免费串珍珠链,免费包装。

一永远:凭萃华金店购货凭证永远为您竭诚服务。

三包条款:1.包修:萃华各终端店对持萃华金店售后凭证的所有饰品进行终身免费清洗维修(材料费除外、特殊工艺品除外),如在产品免费维修中产生材料费用,按照零售终端当地标准合理收取。2.包换:特殊商品除外,饰品从售出七日内无佩戴使用,商品保持原样,凭购货凭证给予免费调换(不含消费者定做以及在购买时明确告知顾客不能换货的商品,下同)。3.包退:特殊商品除外,饰品从售出之日起七日内无佩戴使用,商品保持原样,凭售货凭证,不满意可退货。

主要产品:萃华黄金饰品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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