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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达因药业),是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儿童用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以“使千千万万中国儿童健康强壮”为使命,专注于儿童健康领域产品研发、生产和市场营销,以专业和责任捍卫儿童用药安全,在儿科专业用药领域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和覆盖率,树立了中国儿童用药的旗帜地位。达因药业产品线涉及儿童药品、儿童保健食品和儿童营养食品、儿童健康用品等领域,形成了以“儿童保健和治疗”领域为核心的儿童健康产业布局。

达因药业始终坚持“量身定制儿童药物”和“质量源于设计”的研发理念,致力打造一流的儿童专用药研发平台,建成了国内首个儿童药物研发技术中心,投资近亿元成立专注高端儿童制剂研发的北京达因高科儿童药物研究院,形成北京、山东荣成“二地一体化”的科研机构布局和人才、资源、技术、产业化“四位一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先后获批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儿童药物制剂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儿童药物制剂工程实验室、山东省新型儿童药物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工作站等科研创新和人才创新平台。聚集了包括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千人专家、特聘专家等在内的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搭建了系统的儿童药物关键技术平台,实现了吸入制剂、口溶膜剂、矫掩味技术、缓控释制剂、直肠给药等技术创新。5个项目获国家“十三五”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支持,全部按期结题,超额完成各项技术指标。“特色儿童药关键技术体系构建及规模产业化”项目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达因药业生产基地严格按照专业儿童药品的生产标准设计和布局,剂型涵盖颗粒剂、干混悬剂、散剂、口服液体制剂、透皮制剂、外用软膏和栓剂等儿童适宜剂型。配备国际一流生产检测设备,产能规模位居中国儿童制药行业前列。建立了高于法定的内控标准,严把生产各环节质量关,两条儿童专用药生产线通过澳大利亚TGA认证,并取得最高的A1等级。

2015年,达因药业牵头8家儿童制药企业成立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儿童用药专业委员会,并被推选为主任委员单位,在政府、行业和企业之间搭建平台,推动儿童专用药物的研发、生产和审批,促进信息交流、约束行业的规范发展,积极推进国家儿童药物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为提高中国儿童用药的可及性,保证儿童用药的安全有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以实际行动推动中国儿童健康产业的发展。

达因药业旗下明星产品伊可新®维生素AD滴剂科学配比、剂量精准、原料安全,年销量超过20亿元,连续20余年位居同类产品市场前列,为超过3亿儿童提供了有效的佝偻病防治方案,为儿童早期发展提供营养保证。2022年,“伊可新”以27.08亿元的品牌价值上榜“健康产业品牌榜•价值排行榜”。自2013年起,达因药业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工业企业综合实力百强”。先后获得医药行业“十三五”“企业管理奖”成长型杰出企业、“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新中国成立70周年医药产业标杆企业等称号。

达因药业在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通过多种途径持续输出专业的育儿科普和品类教育内容,传播科学育儿的健康知识,提供儿童健康服务。通过举行“寻找最美基层儿童保健医生”“寻找最美儿科医师”等公益评选、开展全国性的“儿童安全用药进社区”科普宣传活动、设立儿童慢性肾病筛查等专项基金、出资建设“达因希望小学”、参与西部贫困地区“我要上学”等大型助学活动,向灾区、特困儿童持续捐赠……以多种形式回报社会,践行使命。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为动力,以质量求生存,关注用户,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为持续有效提高产品及服务质量,公司承诺:1.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药事法律法规及国家批准的质量标准,从产品研发、注册、生产、销售、召回等过程一丝不苟地按照法规要求执行。2.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使质量管理体系的各级组织、人员明确各自的质量义务和责任,并完成各自相应的质量目标,进行年度产品质量回顾和评价,及时完善产品质量档案。3.对偏差、变更、验证、校准检定等进行评估并组织实施,确保产品生命周期各环节处于可控状态。坚持准确真实,确保进厂原辅料、包装材料及出厂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4.发运、销售、用户投诉、退货、召回等环节设置相应机构和人员,制定制度和记录,保证整个服务体系畅通。对产品质量问题,按照《产品质量法》主动承担赔偿责任。

主要产品:伊可新®﹝维生素AD滴剂(胶囊型)﹞、达因®(复方碳酸钙泡腾颗粒)、达因®(甘草锌颗粒)、伊D新®(维生素D滴剂)、达因®(右旋糖酐铁颗粒)、达因®﹝口服补液盐散(III)﹞、达因®(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达因®(盐酸托莫西汀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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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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