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10日成立,位于西藏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家规范的央企、国企参股合作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1.73亿元,总投资规模达6.6亿元。依托青藏高原得天独厚的牦牛奶资源,致力于牦牛乳加工,与百万牧民共同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同时高原之宝也是国内较早通过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注册的牦牛乳制品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西藏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目前,高原之宝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美国有机食品认证及欧盟有机产品认证等认证。通过一系列现代化管理手段与检测方式,高原之宝谨遵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简单化的管理原则,将工匠精神刻画在企业运行的每一步。
高原之宝采用“牧区+产业+旅游服务”的创新经营模式,极力打造基于牦牛乳加工产业为核心的三产融合现代生态农业园。在展示现代奶业和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文化内涵,推动藏区畜牧、旅游、文化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目前已在西藏拉萨、四川阿坝(若尔盖县和松潘县)、青海黄南、甘肃甘南等青藏高原牦牛资源集中区域建立了牦牛奶加工、旅游示范基地。高原之宝有总面积达423万亩的放牧示范基地,实现了对中国青藏高原1000多万头牦牛优质资源集中区域覆盖。
2012年,高原之宝牵头起草牦牛乳行业规范,引导牦牛乳品企业规范管理,初步确立了牦牛乳收购验收标准。在今年,高原之宝更是申报了《灭菌牦牛乳》质量企业标准,以推动牦牛乳制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高原之宝一如既往以科技创新为战略发展重点,建立了产、学、研一体的科学发展体系,并荣获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此外,高原之宝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研发完成的分离嗜热链球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动物双歧杆菌、副干酪乳杆菌等四种菌种,已借助神舟十一号载人航天飞船完成了菌种的航天搭载测试,并将其成功应用于高原之宝益生菌粉、高原之宝益生菌片等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之中。
同时,高原之宝还与多家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成立了西藏牦牛乳工程研究中心、拉萨市高原奶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牦牛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若尔盖高原之宝专家工作站等科研基地,并设立专项研究项目,以确保产品特性与高端乳品市场需求无缝衔接。
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10日成立,位于西藏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家规范的央企、国企参股合作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1.73亿元,总投资规模达6.6亿元。高原之宝公司是目前全国规模庞大,颇具现代化水平的牦牛乳制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西藏自治区有影响力品牌。
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10日成立,位于西藏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家规范的央企、国企参股合作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1.73亿元,总投资规模达6.6亿元。依托青藏高原得天独厚的牦牛奶资源,致力于牦牛乳加工,与百万牧民共同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同时高原之宝也是国内较早通过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注册的牦牛乳制品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西藏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西藏高原之宝公司郑重承诺:企业将客观、科学、规范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档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质量发展、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做好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工作,持续着力提升质量水平,全力承担保障质量安全、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的质量主体责任,适时以相关方式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进行必要的自我声明,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遵守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要产品:高原之宝牦牛奶、全脂牦牛奶粉、婴幼儿牦牛配方奶粉、中老年牦牛奶粉、牦牛奶酸奶、牦牛奶益生菌片/粉等牦牛乳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