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机集团宏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一机集团宏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下属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并于2004年12月改制,主辅分离,注册资金1011万元。于2015年7月31日新三板上市,现注册资金6750万元。
宏远电器地处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和办公面积12500平方米,公司现有职工总数为517人,科技人员95人。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8%。学历情况:研究生12人,本科毕业114人。职称情况: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55人,初级职称31人,高级技师2人,技师1人,技术能手9 人。公司技术人员60%以上的人员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双一流”院校。在电子、电控、软件开发、机械结构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够同时满足不同领域的人才需求。
宏远电器成立以来,作为集团公司内唯一的机电一体化科研生产制造企业,主要为汽车、工程机械用全车线束、重型载重汽车驾驶室、备胎支架倾翻装置、重型汽车减震器、线束;履带和轮式装甲车辆信息采集与处理系统、底盘电气系统、上装电气系统、火控系统、炮武系统和特种防护系统、模拟器等配套的电子控制单元与总线进行科研开发与工艺设计,同时为公司千余种产品提供技术服务,产品技术主要通过企业自主研发以及产学研合作的形式获得。
宏远电器在兵器集团快速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的思路下,努力打造兵器集团在一机集团数字化、信息化产业基地,承担着一机集团公司主战装备的电控系统、线束研发及配套和民品重卡的线束、驾驶室倾翻装置的研发配套任务。同时成功开拓了兵器集团其他子公司及科研院所的相关电控、整机部分业务市场。客户几乎涵盖了兵器集团和陆军装备大修等所有企业以及航天、海军、火箭军等领域内部分企业。
2010年宏远电器被包头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为包头市创新型试点企业;2011年被内蒙古经信委、科技厅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被包头市科技局评为“包头市机电控制技术研发中心”;2016年公司的汽车线束和驾驶室倾翻装置通过了莱茵认证公司的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2016年被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机电控制技术研发中心”;2016年被包头市科技局认定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2017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车辆训练仿真工程研究中心”;2018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车辆机电控制工业设计中心”;2018年被包头市科技局评为科技小巨人企业;2018年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19年通过了GJB9001C-2017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9年通过了国防科工委组织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2019年通过了包头市军民融合科技示范企业认定;2020年通过了国家二级保密资格再认证;2020年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评定;2020年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军民融合重点企业、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2021年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2021年荣获内蒙古科技兴蒙“基于感知-能效-ADAPT的装甲车综控系统的研究与集成应用”项目立项审批;2021年通过了“包头市政府质量奖”认定;2021年公司“HYJ14023型辅助动力装置”和“VQ10型VT4坦克乘员训练模拟器”项目获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首批次认定;2022年公司“武器综合控制箱”、“外贸医疗车救护系统”和“环境控制集成系统”项目获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首批次认定;2022年被认定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业企业”;2022年公司“操训一体方舱”和“车姿调节系统”通过了自治区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宏远电器自成立以来锐意进取,以技术创新求发展体制,积极探索企业经营管理,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先后被中国兵器一机集团公司评为“年度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年度保密先进单位”、“年度精益管理先进单位”,连续十三年评为“模范单位”等称号;被中共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评为“先进企业”;为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先进推广应用企业;在建国六十周年国庆首都阅兵装甲装备工作中、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及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装甲装备保障中、“东方-17”联合实兵演习和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阅兵装备保障活动中均做出突出贡献。
内蒙古一机集团宏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015年正式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在新三板上市的第一家公司。现有职工500余人,生产办公面积12000多平方米。公司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唯一的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企业,专门从事研发、制造、营销军民两用电子、电器、电机以及线束等机电一体化产品及控制系统。
宏远电器郑重承诺:企业将客观、科学、规范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档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质量发展、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做好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工作,持续着力提升质量水平,全力承担保障质量安全、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的质量主体责任,适时以相关方式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进行必要的自我声明,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遵守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要产品:轮履装甲车辆与重卡汽车等重型车辆的电控系统、电机、仪表、线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