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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原“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30日,是由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山西宏厦等四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之后该公司历经股权分置改革以及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股本总额增至2,405,000,000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5,000,000.00元。该公司股本总数为2,405,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405,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0.00%。控股股东为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58.34%,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华阳所属行业为煤炭采掘类。主要从事煤炭生产、洗选加工、销售,电力生产、销售,热力生产、销售,以及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设备租赁、施工机械配件等。山西华阳主要产品分为煤炭产品、电力、热力等三大类。其中:煤炭产品主要是优质无烟煤,可用于电力、化肥、冶金、机械、建材等行业;电力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热力主要用于工业加热和城市居民供暧等。

山西华阳始终致力于技术进步,自主创新,管理扎实,科学严谨,通过了ISO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国际双标认证。山西华阳在国内最早采用放顶煤采煤技术,井下主要生产环节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和全方位不间断自动监控,采煤机械化程度达100%。

上市以来,山西华阳先后入选上证18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样本股、中国A股公司投资者关系50强、A股最佳投资者关系管理百强、上市公司金牛百强榜、上市公司竞争力百强企业以及MSCI中国指数、MSCI新兴市场指数(中盘概念股)。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用户满意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AAA级信用度企业”称号。先后获得“中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奖”、“煤炭工业优秀奖-金石奖”、“中国道德企业奖”、“中国百强企业奖”、“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等荣誉。

新常态蕴育新机遇,新机遇呼唤新作为。华阳人将秉承合法诚信、奋发有为、优质潜力、忠实勤勉的企业精神,朝乾夕惕回报股东。能者无疆耀九州,风鹏正举海天阔。山西华阳正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矫健的姿态,加足马力扬帆远航!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保证该企业能够持续发展的基石,是该企业赖以生存的源泉。为塑造名牌企业诚信形象,自觉做到守法经营,信守合同,讲求质量,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山西华阳承诺:

一、建立质量诚信教育和奖惩制度。组织员工按照制度要求学习质量诚信规范,提高质量诚信意识;结合员工的岗位职责落实质量诚信责任,形成质量诚信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推动员工积极参与企业质量诚信建设。

二、建立质量诚信检验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具有资格或相应能力的检验人员;按照标准要求对最终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并按规定保存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对在用的检验检测设备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检验检测设备符合要求。

三、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建立客户档案;建立售后服务网络,在承诺的时间内帮助客户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布投诉电话,妥善处理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抱怨和投诉,努力使客户满意;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持续改进质量。

四、对于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积极向客户进行理赔,并追溯产生质量问题的源头,追究造成质量问题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该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接受国家或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该企业承担。

主要产品:阳优动力用煤、冶金用煤、化工用煤

https://yqmy.ymjt.com.cn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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