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违法商业炒作!这些防疫期间广告违法案例被通报了……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浙江省台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广告发布行为的市场监管,市广告监测中心共监测各类广告12000多条次(含公益广告),重点监测涉及疫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等广告,各地对涉嫌利用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及时处理。
为提醒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并提示广大消费者加以甄别防范、依法监督,现对违法广告予以公布:
1、临海金良兵发布虚假广告案
1月25日,当事人在其淘宝店“ULG 岛叔眼镜工作室”发布了涉案广告语——“专家钟南山推荐超大框防风镜防飞溅口水唾沫男女挡烟灰汽车护目镜”,并在同一网页上传了含有文字内容的动图(动图内容为国家卫健委赴武汉专家组成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王广发个人微博披露自己可能是未戴护目镜导致感染病毒)。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将在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临海市希琦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1月31日,当事人在其天猫店“未来之眼眼镜旗舰店”销售的一款护目镜广告语涉嫌违法,非医用护目镜宣传医用效果。当事人于1月23日上架了该款商品,商品标题为“口腔科医生护目镜医用防病毒唾沫飞沫飞溅成人儿童多功能防护眼镜”。当事人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3、临海市洛莱顿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1月31日,当事人在其天猫店“艾迪恩旗舰店”里销售一款护目镜广告,非医用护目镜却宣传医用效果。当事人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4、台州市目言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月3日,当事人在其天猫店“莫拉克眼镜旗舰店”销售的护目镜涉嫌违法,非医用护目镜宣传医用效果。当事人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5、仙居县姜爱华发布违法广告案
1月28日,当事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含有“现有一批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20元一包/八只需要可预订”等内容广告并开始销售口罩,经查,上述口罩为普通防护口罩,当事人将其宣传为医用外科口罩,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6、天台县王楠发布违法广告案
2月2日,当事人在淘宝店上销售普通一次性口罩,宣传其有“防流感防病菌防传染病”的功效,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7、天台县许国旺(天台县善道陶瓷商行)发布违法广告案
1月28日,当事人在其淘宝“口罩劳保用品”店,销售一款“3M口罩9501V防护口罩N95防流感病毒传染9001V防雾霾PM2.5粉尘”商品时,在无相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在标题上对该款口罩做了如下信息描述“防流感防病菌传染病”,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浙江省台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广告发布行为的市场监管,市广告监测中心共监测各类广告12000多条次(含公益广告),重点监测涉及疫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等广告,各地对涉嫌利用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及时处理。
为提醒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并提示广大消费者加以甄别防范、依法监督,现对违法广告予以公布:
1、临海金良兵发布虚假广告案
1月25日,当事人在其淘宝店“ULG 岛叔眼镜工作室”发布了涉案广告语——“专家钟南山推荐超大框防风镜防飞溅口水唾沫男女挡烟灰汽车护目镜”,并在同一网页上传了含有文字内容的动图(动图内容为国家卫健委赴武汉专家组成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王广发个人微博披露自己可能是未戴护目镜导致感染病毒)。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将在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临海市希琦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1月31日,当事人在其天猫店“未来之眼眼镜旗舰店”销售的一款护目镜广告语涉嫌违法,非医用护目镜宣传医用效果。当事人于1月23日上架了该款商品,商品标题为“口腔科医生护目镜医用防病毒唾沫飞沫飞溅成人儿童多功能防护眼镜”。当事人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3、临海市洛莱顿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1月31日,当事人在其天猫店“艾迪恩旗舰店”里销售一款护目镜广告,非医用护目镜却宣传医用效果。当事人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4、台州市目言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月3日,当事人在其天猫店“莫拉克眼镜旗舰店”销售的护目镜涉嫌违法,非医用护目镜宣传医用效果。当事人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5、仙居县姜爱华发布违法广告案
1月28日,当事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含有“现有一批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20元一包/八只需要可预订”等内容广告并开始销售口罩,经查,上述口罩为普通防护口罩,当事人将其宣传为医用外科口罩,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6、天台县王楠发布违法广告案
2月2日,当事人在淘宝店上销售普通一次性口罩,宣传其有“防流感防病菌防传染病”的功效,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7、天台县许国旺(天台县善道陶瓷商行)发布违法广告案
1月28日,当事人在其淘宝“口罩劳保用品”店,销售一款“3M口罩9501V防护口罩N95防流感病毒传染9001V防雾霾PM2.5粉尘”商品时,在无相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在标题上对该款口罩做了如下信息描述“防流感防病菌传染病”,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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