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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前约谈辖区电商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2017年06月21日 10:50    信息来源:http://www.daja.net.cn/html/2017/shichangjianguan_0619/4071.html

“6·18”电商购物节前夕,为维护电商促销期间市场竞争秩序公平公正,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组织辖区电商企业45家,由分局广告科、消保科、商标科、合同科、工商所代表对他们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针对往年高发消费纠纷进行行政提示。

培训会上,丰台工商分局相关科室分别从广告宣传、网上购物退换货、商标保护、合同签订等方面进行了讲解,要求电商在促销期间,要杜绝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国家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不能利用虚假宣传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打击竞争对手。工商人员讲解了《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并针对退货过程中退款细节,如退款方式、运费负担等要求做了详细分析。执法人员还对电商平台在格式合同使用中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提示,要求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使用格式条款,避免出现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各参会电商代表签订了《电商承诺书》,承诺在“6·18”促销期间认真履行相关承诺,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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