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消保委金融消费维权进校园系列活动
为增强学生的金融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成为金融欺诈受害者,3月3日市消保委金融专家罗洋律师来到温州市第四中学为一百余位学生进行了一场题为《微信红包引发的二三事》的金融普法讲座,这是继市消保委2016年12月在温职院进行第一场金融消费维权进校园系列活动《校园贷:花今天的钱,堵明天的路》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别开生面的活动,罗洋律师结合几个真实发生的案例详细的讲解了何为微信红包,微信红包如何成为违法犯罪的手段和工具,什么情况下使用微信红包涉嫌违法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微信红包支付功能等诸多生活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讲座中,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积极提问发言,罗律师在解答学生们提问同时进行了金融消费维权的相关法律提示。
金融消费维权校园系列活动是温州市消保委积极贯彻浙政办发〔2016〕2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接下来温州市消保委将继续进入温州地区各大院校做好金融普法知识的宣传,通过该活动提高学生对金融消费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防范意识,使广大学生在金融消费上更理性、更理智,达到我的金融我做主的目的。
为增强学生的金融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成为金融欺诈受害者,3月3日市消保委金融专家罗洋律师来到温州市第四中学为一百余位学生进行了一场题为《微信红包引发的二三事》的金融普法讲座,这是继市消保委2016年12月在温职院进行第一场金融消费维权进校园系列活动《校园贷:花今天的钱,堵明天的路》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别开生面的活动,罗洋律师结合几个真实发生的案例详细的讲解了何为微信红包,微信红包如何成为违法犯罪的手段和工具,什么情况下使用微信红包涉嫌违法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微信红包支付功能等诸多生活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讲座中,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积极提问发言,罗律师在解答学生们提问同时进行了金融消费维权的相关法律提示。
金融消费维权校园系列活动是温州市消保委积极贯彻浙政办发〔2016〕2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接下来温州市消保委将继续进入温州地区各大院校做好金融普法知识的宣传,通过该活动提高学生对金融消费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防范意识,使广大学生在金融消费上更理性、更理智,达到我的金融我做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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