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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约谈电商企业 规范双11经营行为

2017年11月10日 10:13    信息来源:http://www.daja.net.cn/html/2017/xinwenzhongxin_1109/4600.html

11月7日,广西工商局和商务厅举行2017广西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促进电商发展座谈会,要求广西各电商企业在双11集中促销活动中,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严禁利用虚假夸大宣传吸引顾客,或者利用促销售卖假冒伪劣商品,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广西工商局网监处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今年10月30日,广西工商系统共查办网络市场违法案件126件,罚没款约96万元。这些案件包括发布虚假广告、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广西工商局消保处表示,网络销售商品质量不高、出现商品质量后经营者推卸责任,以及商品在邮递过程中导致的损坏赔偿问题、相互扯皮现象,是导致网络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

广西消委会就此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不轻信低价宣传,并选择正规电商平台购物;在下单前看清促销规则,并且在收到货品后,要先验货再签收,以降低消费纠纷的几率。

据介绍,目前,广西电商达37万家,广西工商部门先后指导南宁美美购跨境商品直购体验中心、南宁一站网、广西乐村淘、乐思购等50家电商企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

记者了解到,广西工商部门从去年开始启动使用“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该系统完全实现了对网络平台、网店、企业网站进行全天候监测“刷单”“销售违禁品”“违法广告”“价格异常”等违法线索。

今年年初,广西区政府建立了“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网络市场的规范功能,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网络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广西工商局副局长毛任建提醒网络电商和经营者,要认真按照《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健全完善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检查监控制度,消除“刷好评”“炒信用”等不法行为的运作空间。

当天,共有37家网络电商和经营平台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他们表示,将严格按照工商和商务部门的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在日常经营和双11促销期间规范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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