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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商努力营造网络交易良好环境

2014年06月25日 09:12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625/540438.html

2013年沈阳市拥有电商卖家50多万户,电子商务交易额1240亿元,同比增长24%,已成为东北网购群体最多、电子商务交易量最大的城市。

近日,本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去年以来立足网络交易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监管体制一体化优势,组建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分局;搭建了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立了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实验室;积极开展了网上日常监管巡查、受理投诉举报、打假维权等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沈阳网络经济稳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市场消费环境。

●宏观统筹

沈阳市工商局副局长王伟民告诉记者,沈阳市工商机关为了做好创建工作,完善了全市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加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工商机关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优势,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搜索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信息收集,完善全市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经济户籍管理,已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登记入库13009户。

目前,沈阳电子商务已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工商机关还将定期发布网络经营主体情况分析报告,为政府制定电子商务政策提供依据和支持。

●微观助力

对于“个人在网上开网店是否需要再办营业执照以及如何识别”的问题,王伟民表示,依据有关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都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是,考虑到目前网络市场发展状况和促进创业就业的需要,现阶段允许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个人(自然人)可以暂不办理工商登记,也就是说个人开网店,并未强制要求办理营业执照,但规定必须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并向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对已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沈阳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网购时一是要注意看网店有没有“个人身份信息认证的标记”,二是要注意看有没有登载营业执照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网络维权

据悉,去年沈阳市工商局通过工商网络交易监管平台、12315投诉举报热线、来访等各种渠道累计受理网络申诉、举报、咨询等72件;关闭非法主体网站19家,删除涉嫌违法信息125条;积极解决未按期到货、商品需要维修等网络消费纠纷案件,消费者满意率达到100%。

王伟民表示,今年沈阳市工商局将建立投诉举报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沈阳市工商局网络交易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保护消费者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工商机关还将引导网络经营者加强自律,诚信守法,鼓励网络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和解消费纠纷;指导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通过在交易类网站设置消费“12315”投诉举报电子链接标识、消费维权进网站等形式,多方位开辟消费者维权渠道;不定期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信息,提高消费者防范交易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公平交易

去年,沈阳市工商局利用技术手段加大对网络案件的查处力度,共查办网络虚假宣传、网络商标侵权、网络售假等案件35件,罚没款49.1万元。

王伟民告诉记者,今年沈阳市工商局将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电子数据检查设备,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能力,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合同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网络传销等扰乱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披露典型违法违规案件,逐步构建监管、服务、维权于一体的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形成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网络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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