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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委会公开征集汽车销售霸王条款

2014年06月13日 09:47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613/539115.html

消费者购车纠纷中较为普遍的问题是汽车销售格式合同中存在的不公平条款。为此,深圳市消委会近日公开向社会征集汽车销售合同,将针对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进行论证研究,并公开发布点评意见。

据了解,2013年全年,深圳市消委会的汽车类消费投诉1210宗,同比增长107.19%;2014年第一季度,汽车类消费投诉804宗,比去年同期的208宗增长286.5%。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质量、经销商不履行合同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由于行业相关标准缺失,汽车质量问题严重、商家违约情况普遍、售后服务滞后,是目前汽车品牌及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消费者购车时,过于轻信销售人员的承诺,签订《汽车购销合同》时,未将其宣传优惠事项逐项列在合同中,以法律形式明确相关权益,或者混淆某些法律概念,有些纠纷的处理仍然依据不足。

为促进汽车销售格式合同的规范化,减少因不公平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深圳市消委会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汽车销售合同,将针对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进行论证研究,并公开发布点评意见。

据了解,此次征集合同要求购车时间为2013年至2014年;购车地点限于深圳范围内的经销商;所购车辆性质也限于全新家用小汽车。深圳市消委会表示,这次收集的合同仅针对合同条款,不涉及任何个人信息;消费者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意见,或通过微信、微博和电子邮箱Legal_315@126.com发送。

深圳市消委会还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应选择正规、有汽车销售资质的经销商,并签订详细约定各项权利义务的销售合同;鉴于汽车“三包”规定已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消委会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的规章制度,以便于汽车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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