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自媒体完善新机制 天津消协全方位宣传新《消法》
为抓住新《消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以宣传新《消法》亮点内容,反映消费者需求,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目的,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在3月开展了成立消费教育基地、制定行业规范、倡导保护环境的绿手帕行动、开通消协微信平台等20多项活动,得到了多方认可和赞扬。
宣传新《消法》
“新《消法》的出台,让一些以前难以解决的新兴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有了维权依据,比如个人信息保护、网购七天后悔权、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正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遗憾的是,很多重要条款消费者并不知道,我们考虑,要抓住新《消法》出台的有利时机,把新《消法》的亮点宣传出去,所以今年3月我们做了大量宣传、推广工作。”
首先,天津市消协依托当地多家报纸,开办了3·15消费维权宣传专版、特刊和专栏,通过解读新《消法》等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维权亮点,3月份累计刊发宣传新《消法》等稿件100余篇。
其次,重点打造电视宣传平台。以3·15晚会为重点,在节目设置、披露案例、现场组织、沟通协调等方面与导演组密切联系,共同完善方案,保证了3·15晚会的宣传效果。晚会首次与当地广播电台并机直播,扩大了社会影响;与电视台“我们都是消费者”栏目达成协议,作为天津市消协电视宣传主阵地,深度共建,每周六日播放节目报道消费维权动态,宣传新《消法》,解决消费投诉。
再次,创办自媒体,强化消协声音。在完善天津市消协微博的基础上,3月10日开通“天津消协”微信,设立订阅号、服务号两大功能平台,使广大消费者掌握第一手消费维权资讯,实时了解最新消费维权动态,参与消费维权热点探讨,关注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并以曝光台形式实名披露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企业。在体现宣传功能的同时,还开展了新《消法》知识竞赛,以新《消法》知识问答形式与网友互动,网友参与热情高涨。
除此之外,本着消费者喜闻乐见、社会共同参与的思路,天津市消协联合天津市邮政函件局印制了20万份新《消法》宣传页,分发至各区县消协;依托中国消费者报社设计新《消法》漫画宣传册,联合天津市商联会印制红木家具知识读本等新《消法》宣传材料,向广大消费者免费赠阅。
“经过一个月的大力宣传,天津消费者对新《消法》更加了解,增加了对侵权行为的辨识能力,维权途径更加明晰。”张正说。
完善新机制
“替消费者维权是消协最重要的职责之一,3月份我们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张正表示,“为配合天津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制度改革,把消费维权信息作为诚信监管重要环节,我们推出了侵权企业约谈制度和重大投诉实名披露制度,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实名披露。”
据了解,3月10日,天津市消协发布2013年10件典型案例,实名对“EMS”丢失9160元物品只赔150元、亚马逊自行规定无效、“雷沃”拖拉机多次维修难使用等问题,进行了曝光并加以点评。
“我们对侵权事件进行点评,是为了给消费者维权借鉴,同时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张正介绍说,“3·15期间,我们还联合相关行业协会,结合行业特点向企业宣讲新《消法》,先后到黄金珠宝行业协会、天津电信、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进行专题讲座,并互动交流。同时,我们决定与相关行业协会联合,将新《消法》宣讲这项工作贯穿全年。”
新《消法》对解决近年来出现的投诉热点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法律不会对具体问题加以规定。为解决日常投诉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天津市消协针对投诉热点和相关规定的空白点,在广泛调研,听取专家、消费者、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于3·15期间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天津市家电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规范》、《天津市贵金属、珠宝及镶嵌制品售后服务办法》。
“下一步,我们还将就智能手机‘三包’规定缺失的现状,推出相关制度。”张正说,“同时,为落实新《消法》赋予消协的公益诉讼权,我们将联络律师团成员和高校研究机构,探讨制定天津市消协公益诉讼规则制度,探讨起诉范围、律师费用等实际问题,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营造新环境
为促进消费者“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新型消费理念的养成,天津市消协在3·15期间,发起了“美丽天津·绿手帕行动”系列活动,制作了5万条环保手帕,联合相关媒体发布活动公益广告,发行专题宣传明信片,号召广大消费者重拾手帕,减少纸巾用量,保护森林资源。
为引导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天津市消协对葡萄酒进行了比较试验,委托相关部门,对14个样本进行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的检测和感官指标的评价。同时,启动年度消费体察活动,组织消费者深入啤酒和家具生产流通企业实地考察,体察生产过程,与经营者沟通。
“近期,我们还组织消费者对放心菜种植基地、糕点生产企业、白酒生产企业、奶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体验,让消费者了解各行业生产和经营情况,增强了消费信心。”张正说。
除了开展比较试验、消费体察活动外,天津市消协还在天津商业大学建立了消费教育实践基地。该基地是天津市第一家融消费理念引导、社会管理模式研究、维权人才培养于一体,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公益性、实践性消费教育工作平台。基地充分整合消费维权队伍和高校科研组织力量,鼓励广大学生参与消费维权实践。
“经过3月份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消费者对新《消法》的认知程度普遍提高,我们与相关各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的关系更加紧密,同时也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新《消法》的宣传,做到报纸上有字、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网络上有文,营造更加浓郁的消费维权宣传氛围。”张正说。
为抓住新《消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以宣传新《消法》亮点内容,反映消费者需求,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目的,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在3月开展了成立消费教育基地、制定行业规范、倡导保护环境的绿手帕行动、开通消协微信平台等20多项活动,得到了多方认可和赞扬。
宣传新《消法》
“新《消法》的出台,让一些以前难以解决的新兴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有了维权依据,比如个人信息保护、网购七天后悔权、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正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遗憾的是,很多重要条款消费者并不知道,我们考虑,要抓住新《消法》出台的有利时机,把新《消法》的亮点宣传出去,所以今年3月我们做了大量宣传、推广工作。”
首先,天津市消协依托当地多家报纸,开办了3·15消费维权宣传专版、特刊和专栏,通过解读新《消法》等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维权亮点,3月份累计刊发宣传新《消法》等稿件100余篇。
其次,重点打造电视宣传平台。以3·15晚会为重点,在节目设置、披露案例、现场组织、沟通协调等方面与导演组密切联系,共同完善方案,保证了3·15晚会的宣传效果。晚会首次与当地广播电台并机直播,扩大了社会影响;与电视台“我们都是消费者”栏目达成协议,作为天津市消协电视宣传主阵地,深度共建,每周六日播放节目报道消费维权动态,宣传新《消法》,解决消费投诉。
再次,创办自媒体,强化消协声音。在完善天津市消协微博的基础上,3月10日开通“天津消协”微信,设立订阅号、服务号两大功能平台,使广大消费者掌握第一手消费维权资讯,实时了解最新消费维权动态,参与消费维权热点探讨,关注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并以曝光台形式实名披露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企业。在体现宣传功能的同时,还开展了新《消法》知识竞赛,以新《消法》知识问答形式与网友互动,网友参与热情高涨。
除此之外,本着消费者喜闻乐见、社会共同参与的思路,天津市消协联合天津市邮政函件局印制了20万份新《消法》宣传页,分发至各区县消协;依托中国消费者报社设计新《消法》漫画宣传册,联合天津市商联会印制红木家具知识读本等新《消法》宣传材料,向广大消费者免费赠阅。
“经过一个月的大力宣传,天津消费者对新《消法》更加了解,增加了对侵权行为的辨识能力,维权途径更加明晰。”张正说。
完善新机制
“替消费者维权是消协最重要的职责之一,3月份我们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张正表示,“为配合天津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制度改革,把消费维权信息作为诚信监管重要环节,我们推出了侵权企业约谈制度和重大投诉实名披露制度,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实名披露。”
据了解,3月10日,天津市消协发布2013年10件典型案例,实名对“EMS”丢失9160元物品只赔150元、亚马逊自行规定无效、“雷沃”拖拉机多次维修难使用等问题,进行了曝光并加以点评。
“我们对侵权事件进行点评,是为了给消费者维权借鉴,同时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张正介绍说,“3·15期间,我们还联合相关行业协会,结合行业特点向企业宣讲新《消法》,先后到黄金珠宝行业协会、天津电信、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进行专题讲座,并互动交流。同时,我们决定与相关行业协会联合,将新《消法》宣讲这项工作贯穿全年。”
新《消法》对解决近年来出现的投诉热点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法律不会对具体问题加以规定。为解决日常投诉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天津市消协针对投诉热点和相关规定的空白点,在广泛调研,听取专家、消费者、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于3·15期间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天津市家电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规范》、《天津市贵金属、珠宝及镶嵌制品售后服务办法》。
“下一步,我们还将就智能手机‘三包’规定缺失的现状,推出相关制度。”张正说,“同时,为落实新《消法》赋予消协的公益诉讼权,我们将联络律师团成员和高校研究机构,探讨制定天津市消协公益诉讼规则制度,探讨起诉范围、律师费用等实际问题,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营造新环境
为促进消费者“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新型消费理念的养成,天津市消协在3·15期间,发起了“美丽天津·绿手帕行动”系列活动,制作了5万条环保手帕,联合相关媒体发布活动公益广告,发行专题宣传明信片,号召广大消费者重拾手帕,减少纸巾用量,保护森林资源。
为引导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天津市消协对葡萄酒进行了比较试验,委托相关部门,对14个样本进行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的检测和感官指标的评价。同时,启动年度消费体察活动,组织消费者深入啤酒和家具生产流通企业实地考察,体察生产过程,与经营者沟通。
“近期,我们还组织消费者对放心菜种植基地、糕点生产企业、白酒生产企业、奶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体验,让消费者了解各行业生产和经营情况,增强了消费信心。”张正说。
除了开展比较试验、消费体察活动外,天津市消协还在天津商业大学建立了消费教育实践基地。该基地是天津市第一家融消费理念引导、社会管理模式研究、维权人才培养于一体,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公益性、实践性消费教育工作平台。基地充分整合消费维权队伍和高校科研组织力量,鼓励广大学生参与消费维权实践。
“经过3月份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消费者对新《消法》的认知程度普遍提高,我们与相关各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的关系更加紧密,同时也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新《消法》的宣传,做到报纸上有字、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网络上有文,营造更加浓郁的消费维权宣传氛围。”张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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