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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丰县叫停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费

2014年04月16日 11:59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416/534957.html

“今天要收餐具费,明天是不是就开始收桌椅费?钱虽然不多,但让人感到恶心。工商机关叫停餐饮企业收取消毒餐具使用费,实在是大快人心。”近日,笔者在江西省永丰县城随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发现所有人对该县自2014年1月1日起在江西省率先叫停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费表示赞同。

近年来,餐饮服务经营者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已成为行业惯例,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在2013年初召开的永丰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不少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禁止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使用费”的提案,要求工商机关办理并答复。

永丰县工商局局长李剑告诉笔者,关于消毒餐具的收费问题,有关方面一直没有具体的规定,导致工商机关、消协组织在处理此类消费纠纷时困难重重。政协委员的关注,让永丰县工商机关看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机遇,下决心启动在全县范围内叫停餐饮服务经营者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工作。

为此,永丰县工商局、县消协先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关于收取消毒餐具使用费情况的调查。结果发现,全县有近八成餐饮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每次收取使用费每套1元。餐饮服务经营者之所以如此热衷于强制消费者使用消毒餐具,是因为他们除了每销售一套消毒餐具能赚取约0.4元的利润外,还能省去洗涤用品、水、人工等一大笔开支,两头赚钱。而大部分消费者之所以不愿较真,是因为消毒餐具收费较低。

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江西省实施<消法>办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强行销售、强行服务或者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公平条件。

永丰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负责人介绍说,餐饮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是其法定义务,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法律保护,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其餐厅明显位置或在消毒餐具的外包装上进行的相关收费告知,属霸王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据此,2013年10月31日,永丰县消协召开理事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决议(草案)》,并向永丰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食药监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建议,希望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采取措施。同年12月10日,永丰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食药监局、县消协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使用费的决定》,并向社会发布通告,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叫停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费。

目前,永丰县工商局已经多次联合物价、食药监部门组成专项执法组,深入各餐饮服务经营户和消毒餐具经营户进行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经营者都已停止了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使用费,消毒餐具外包装上标注的关于收费的内容也都被撤掉。有关部门已对少数继续违规收取消毒餐具使用费的餐饮服务经营户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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