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315在行动

连云港新浦区消协走进校园宣传新《消法》

2014年03月19日 09:33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319/533191.html

今年3月15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新《消法》将让消费者维权更有力量。

2013年,江苏省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为新《消法》的修订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着力提升维权效能,取得了显著成效。江苏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26.9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8.76万件,解决消费者投诉6.38万件,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1.5亿元。

日前,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向本报记者介绍了江苏省消协2013年的工作重点及2014年的工作规划。

为《消法》修订建言献策

新《消法》对于网购等非现场购物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受到消费者的普遍关注,对这一条款的出台,江苏省消协做出了巨大贡献。2013年,江苏省消协紧紧抓住修订《消法》的契机,积极配合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组织全省各地消协参与《消法》的修订,主动与全国人大代表沟通,多次召集专家、学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并实地开展调研;省消协提出的有关消协组织的性质与职责、新型消费领域(网购等)的行为规范、推荐商品与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受到立法机关的关注;省消协与扬州消协推荐的消费者代表颜良甫参与《消法》修订座谈会,所提建议得到了人大法工委领导的认可。江苏省消协积极为《消法》修订建言献策,得到了中消协的充分肯定。

调查重点消费领域

2013年,江苏省消协积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连同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广泛开展消费调查活动。省消协继续开展了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五大公共行业消费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针对保险行业消费者投诉虚假、夸大宣传、退保难等问题,联合工商部门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向省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及时通报调查情况,并对所涉及保险合同不公平条款的相关企业,与工商、保监等部门共同进行约谈,要求整改,有关工作得到相关省领导的重视。据统计,2013年,全省消协组织共开展消费调查和体察活动216次。

此外,江苏省各地消协组织发挥万条企业快速通道的作用,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已着手开发建设全省诚信承诺联盟企业消费纠纷和解网上平台;徐州建立了淮海经济区消费纠纷网上和解平台;无锡、南通、淮安等地消协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借助省消协开发的网上和解公共平台,积极着手开展本地区快速通道信息化工作。

支持消费者打官司

个体诉讼是单打独斗,消费者自己请律师,自己找证据,最后自己还要请假,搭上误工费、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最后结果是:为了追回一只鸡,却要杀掉一头牛,甚至有时候即使杀掉一头牛,也未必能追回一只鸡。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组织代表广大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方便为消费者“出头”打官司。

2014年,江苏省消协将依托维权律师团全面支持消费者个案诉讼,努力提起公益诉讼。省消协要加大对公益诉讼的线索收集,力争开展一次公益诉讼。地市级消协组织全年至少要向省消协提供一起具有普遍性意义的公益诉讼案源,针对本地区的行业性侵权案例,要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发表支持意见,力争参与庭审。县级消协要针对本地维权难点热点,全年至少支持消费者提起一件个案诉讼。

2014年,全省将通过强化消费调解与社会大调解的融合,尝试开展企业监督站、服务站工作人员“走进消协”活动,积极发挥专家维权会和维权志愿者的作用,运用多种方式,整合维权资源,形成维权合力,有效提高投诉的处理效率。

积极参与监督检查

2014年,江苏省消协将重点关注金融、网购等投诉“重灾区”,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互动,针对投诉处理和消费调查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主动谋划或积极参与消费市场监督检查。对于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处罚建议函,促其加大处罚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