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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连才:依照新《消法》赋予职责拓展消费维权工作新领域

2014年03月19日 09:28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319/533186.html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今年3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这为消协组织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2月12日,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五届四次理事会在南京召开,全会一致通过江苏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连才担任新一届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会长。针对江苏省消协新一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孙连才表示,遵照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以宣传落实新《消法》为主线,依照新《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各项职责,积极拓展消费维权工作新领域,全面提高消协履职能力。

认真贯彻新《消法》

新《消法》的实施是涉及亿万消费者的大事,对于消协组织更好地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全省各级消协重视做好新《消法》的普法宣传工作,采取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新《消法》,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孙连才强调,首先要注重新《消法》在系统内的学习培训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分批、分层次开展培训,将新《消法》知识普及到基层消协、分会、站点,使奋战在一线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能掌握新《消法》精髓,依法准确履行消费维权的职责。其次要加大对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经营者履行新《消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律意识。第三是加强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知晓新《消法》赋予的新权利,促使消费者更好地依法维权。同时,加强监督各方落实有关义务和责任。

破解热点难点

孙连才表示,要想把消费维权的路径拓宽做实,就得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将平时的基础工作做牢做实。

2014年,全省消协要在破解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上不断创新、务求实效。针对当前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存在的突出问题,如预付式消费问题、电视网络购物问题、垄断行业霸王条款问题等,加强相关法律理论研究,积极创新商品服务监督和投诉处理的方法,大力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和长效监督机制建设,努力探求问题破解之道。通过攻克典型案件、曝光行业内幕、约谈劝谕、发表消协观点、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等多种措施,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力促问题的根治。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孙连才指出,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四化”要求,江苏省消协组织要狠抓自身建设,有力保障全省维权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新《消法》对消协组织的性质、职责、经费保障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消协组织的关心,也为消协组织更好地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各级消协组织一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有所建树,不断提高消协组织的履职能力;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法规培训等,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维权能力;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应对网络舆情,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地消协组织要特别爱惜自身形象,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有关规定。

同时,要积极推动消协组织社会平台建设,重视发挥消协组织和工商部门消费维权“两只手”的作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的独特优势,强化工商行政执法和消协社会监督的密切配合,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共同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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