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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仁:企业勇于履责,必能创造更多社会财富

2014年03月12日 09:59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312/531801.html

有位企业界朋友告诉记者,这两年自己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虽然企业迅速上升但运营起来感觉很累,可想到要对得起当初跟自己一起创业的伙伴和员工,对得起客户,又再次鼓起了做事的劲头。

说起此事,山东省工商局原巡视员、山东省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会长王天仁表示,虽然我国正处在企业社会责任的探索起步阶段,但是一些经营者都在自觉不自觉地履行着企业社会责任,往往勇于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能创造更多社会财富。

企业应敬畏你的“上帝”|

谈到“消费者”和“客户”,很多企业都会将其比作“上帝”或者“衣食父母”,但是在金钱与利润面前,企业到底敬畏哪个呢?王天仁对此表示,企业不应当紧盯“上帝”和“父母”的腰包,敬畏“上帝”和“父母”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按照美国教授阿奇·卡罗尔的“金字塔理论”,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四层:底层是“经济责任”,即为投资人盈利,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第二层是“法律责任”,即遵守“游戏规则”,在法律框架内实现经济目标;第三层是“伦理责任”,是指企业在经营中要遵守商业伦理,避免损害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最高层是“自行裁量责任”,是指企业根据社会的期望自愿选择的行为,如进行慈善捐赠、为贫困者提供住所等。

消费者和客户是企业产品与服务的使用者,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和质量,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和客户的切身利益,作为企业利益相关方之一,维护消费者和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这也是企业最重要的社会责任之一。

有些企业唯利是图,为了牟取不义之财,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甚至在食品里添加有害的东西,来欺骗和祸害自己的“上帝”和“父母”。有的利用自己在市场的垄断地位和信息优势地位,制定和推行“霸王条款”,推销劣质蛮横服务,来欺负自己的“上帝”和“父母”。有的进行虚假宣传,忽悠亲朋搞传销,非法集资,来欺骗自己的“上帝”和“父母”。王天仁表示,对上述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消费者和客户早晚会用手中的“货币选票”来决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一项调查显示,79.7%的被调查者表示拒绝购买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生产的产品,23.6%的人表示不仅自己不买,还劝说亲朋也不要买。

企业应控制好“自身引力”

王天仁说,在建设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不能不谈及的就是“利益相关方”这个概念,它是指对企业的决策或者活动有利益关系的人或群体,如股东、员工、消费者、客户、合作伙伴、同行竞争者、政府、社区、行业组织、媒体、生态环境等。它就像卫星围绕地球旋转一样,这些利益相关方也是围绕企业转,企业要控制好“自身引力”。

企业要控制好“自身引力”,也就是要处理好和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履行好对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王天仁认为,企业是其利益相关方相互关系的联结,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方的投入或参与,因而企业追求的目标,应该是利益相关方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股东的利益。也就是说,企业和利益相关方处理的关系越好,越能不断满足他们的期望,企业获得的支持和商业机会也就越多,发展前景也就越好,各个利益相关方就会像卫星一样,紧紧围绕企业旋转,企业的发展也就会是健康的,可持续的。否则,企业如果“引力”不足或是失去“引力”,利益相关方就会离你而去,企业就不会有什么好的前途。

山东有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王天仁告诉记者,“企业社会责任”自上个世纪80年代传入中国,经过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努力,于2005年结出了法律的果实,这就是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写进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但该法没有也不可能对企业到底要承担哪些社会责任作出规定,更不可能制定出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山东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于2007年制定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根据利益相关方理论和中国企业实际情况,将企业社会责任分解为基本责任、法定责任、道义责任三个层面和股东责任、员工责任、消费者责任、合作伙伴责任、环境责任、竞争者责任、政府责任、社区责任、组织责任、弱势群体责任等十大责任。

记者了解到,经过山东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和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的共同努力,全国第一部企业社会责任地方标准——《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已经诞生了,已于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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