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环境向好 广大群众叫好
——四川省泸州市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2014”工作纪实
最近,四川省泸州市不少消费者明显感受到身边的种种变化:“买一层送一层”的虚假卖房广告被撤除了,假冒名牌服装少了,预付费消费更放心了……这主要是缘于泸州市工商局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特别是自2013年12月20日以来,该局在四川省工商局统一部署下,主动协调好上下左右内外关系,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大力配合,全市工商系统扎实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4”,严厉打击“傍名牌”、虚假宣传、非法拼装货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了一大批典型案件,震慑了违法犯罪,当地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为消费者营造更加放心的消费环境。
“吹牛广告”现原形
为了吸引顾客眼球,一些商家无视法律法规,利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泸州市工商局在“红盾春雷行动2014”中,通过强有力的执法,让一批“吹牛广告”露出了原形。
2013年12月24日至27日,泸州市泸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在各乡镇的公路边及县城部分街道,某房地产公司的户外墙体广告比较醒目,“3房变4房”、“买1层送1层”、“泸县最美的河景洋房”等广告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于是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3房变4房”原来是指部分住房带有约11平方米的阳台,购房者可自行隔断,增加一间卧室;所谓“买一层送一层”是指部分层高6米的房子,购房者可自行隔断,增加一层,但增加的一层既未纳入规划,也不计入产权面积,且需购买者自费施工。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广告中宣传的“泸县最美的河景洋房”的证明材料。该广告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涉案金额13万多元。
还有一些商家使用过期“中国名牌”忽悠消费者,被泸州市工商局查处。2013年12月26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摩托车市场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某摩托车公司销售的建设牌摩托车的前轮和油箱处,贴有“中国名牌(有效期2007.9-2012.9)”的文字和图样标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依法查处,涉案金额近12万元。
2014年1月22日,一家权威媒体曝光了四川泸州国宾泉老窖酒厂虚假标注年份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节目播出后,泸州市工商局高度重视,第二天就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酒厂检查,对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初步计算该案货值总金额达329.8万元。
严查非法拼装货车
道路交通环境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非法改装拼装车是肇事元凶之一。在“红盾春雷行动2014”中,泸州市工商局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年的通知》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展治理货车非法销售改装拼装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非法销售改装拼装货车。
泸州市工商局制定了《治理货车非法销售改装拼装专项行动方案》,公布了投诉和咨询电话。在专项行动中,该局依托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通过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车辆线索,再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查处。据了解,2014年1月9日至11日,该局3天就检查汽车经营销售企业37家,就地扣押封涉嫌有质量问题的货运汽车13台,异地扣押封存改装货运车辆3台,抽样送检1批次16台车。
1月11日,泸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与专业检验人员一起,对泸州市纳溪区某商贸公司正在销售的两辆“北奔”牌自卸汽车和一辆“华宇达”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进行抽检,最后均判定为不合格车辆。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汽车行为,依法被立案调查。
泸州市工商局还以此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汽车销售企业强制保险、商业贿赂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查处。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检查货车销售企业85户、机动车维修企业53户。
查处案件387件
据了解,截至2014年2月12日,泸州市工商系统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4”,已经出动执法人员5182人(次),检查经营户9316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793家,整治重点区域234处,立案查处案件387件,案值571万元。
“傍名牌”是一些不法商家的惯用伎俩,消费者反映强烈,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泸州市工商局迅速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2014年1月13日、14日,泸州江阳区工商局联合公安局,连续查封扣押了涉嫌假冒CHANEL(香奈儿)等47个国际知名品牌共700余件商品,货值约85万多元;泸州纳溪区工商局查处某汽车有限公司侵犯“三菱”注册商标专用权案,非法经营额62.67万元,被处以罚款8万元;泸县工商局查处泸州某酒业公司侵犯泸州老窖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总案值金额达27.65万元,被处罚款9万元。
泸州市工商局将不法商家“傍名牌”现象分为三类:虚假宣传,罩上“名牌”外衣;直接冒用,以假乱真;刻意模仿,鱼目混珠。通过当地媒体,广泛宣传,提醒消费者采取“不贪、细看”的态度,对低价“名牌”商品仔细辨别,要一看商标,二看生产厂家,三看标签,四看授权。
泸州市工商局以抓好“三个环节”,坚持“六查六看”为工作方法,全面加强家电、纺织品、皮鞋、儿童用品、燃气用具、电子电器、妇女卫生用品等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商品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集中、联合专项整治。2014年,该局已抽检商品656个批次,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案件65件,案值55万余元。同时,推行流通领域商品批发源头抽检和典型案例警示曝光监管模式,对消费者投诉较多、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及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采取主抓批发商、总代理等监管方式。
建立消费维权长效机制
泸州市工商局从社会热点问题出发,积极探索建立消费维权长效机制。
预付式消费投诉众多,是维权热点难点。该局制定了《预付费服务消费经营活动行政指导管理规定》,明确预付费消费经营者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准则,引导经营者自律。目前,已对419户开展预付费消费经营活动的商户逐一规范,签订自律公约162份。同时,组织开展物流、休闲健身、美容、餐饮、汽车保养等行业消费维权专项行动7次,检查服务类经营户5500余户,处理预付费消费纠纷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万元。
针对快递、餐饮、金融、汽车等重点服务行业消费纠纷逐渐增多的问题,泸州市工商局加强行政指导,召开了快递物流业、金融行业、汽车行业、餐饮行业等重点行业行政约谈会,先后召集消费维权行政约谈会90余次,督促经营者签订《消费维权承诺书》,有效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为了使消费者申诉处理更加快速、便捷,泸州市工商局积极打造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绿色通道”,推行政企消费维权直通互动机制,已确定72家单位作为消费维权政企直通互动企业,配备专职消费纠纷调解员80余名。泸州市工商局为此还印发《建立消费维权直通互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了“消费维权质量评价制度”、“申诉案件限时办结制度”、“消费者回访制度”、“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制度”、“先行赔付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实现消费申诉处理工作常态化。目前,通过“绿色通道”已经自行和解消费纠纷300余起。
——四川省泸州市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2014”工作纪实
最近,四川省泸州市不少消费者明显感受到身边的种种变化:“买一层送一层”的虚假卖房广告被撤除了,假冒名牌服装少了,预付费消费更放心了……这主要是缘于泸州市工商局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特别是自2013年12月20日以来,该局在四川省工商局统一部署下,主动协调好上下左右内外关系,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大力配合,全市工商系统扎实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4”,严厉打击“傍名牌”、虚假宣传、非法拼装货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了一大批典型案件,震慑了违法犯罪,当地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为消费者营造更加放心的消费环境。
“吹牛广告”现原形
为了吸引顾客眼球,一些商家无视法律法规,利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泸州市工商局在“红盾春雷行动2014”中,通过强有力的执法,让一批“吹牛广告”露出了原形。
2013年12月24日至27日,泸州市泸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在各乡镇的公路边及县城部分街道,某房地产公司的户外墙体广告比较醒目,“3房变4房”、“买1层送1层”、“泸县最美的河景洋房”等广告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于是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3房变4房”原来是指部分住房带有约11平方米的阳台,购房者可自行隔断,增加一间卧室;所谓“买一层送一层”是指部分层高6米的房子,购房者可自行隔断,增加一层,但增加的一层既未纳入规划,也不计入产权面积,且需购买者自费施工。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广告中宣传的“泸县最美的河景洋房”的证明材料。该广告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涉案金额13万多元。
还有一些商家使用过期“中国名牌”忽悠消费者,被泸州市工商局查处。2013年12月26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摩托车市场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某摩托车公司销售的建设牌摩托车的前轮和油箱处,贴有“中国名牌(有效期2007.9-2012.9)”的文字和图样标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依法查处,涉案金额近12万元。
2014年1月22日,一家权威媒体曝光了四川泸州国宾泉老窖酒厂虚假标注年份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节目播出后,泸州市工商局高度重视,第二天就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酒厂检查,对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初步计算该案货值总金额达329.8万元。
严查非法拼装货车
道路交通环境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非法改装拼装车是肇事元凶之一。在“红盾春雷行动2014”中,泸州市工商局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年的通知》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展治理货车非法销售改装拼装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非法销售改装拼装货车。
泸州市工商局制定了《治理货车非法销售改装拼装专项行动方案》,公布了投诉和咨询电话。在专项行动中,该局依托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通过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车辆线索,再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查处。据了解,2014年1月9日至11日,该局3天就检查汽车经营销售企业37家,就地扣押封涉嫌有质量问题的货运汽车13台,异地扣押封存改装货运车辆3台,抽样送检1批次16台车。
1月11日,泸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与专业检验人员一起,对泸州市纳溪区某商贸公司正在销售的两辆“北奔”牌自卸汽车和一辆“华宇达”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进行抽检,最后均判定为不合格车辆。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汽车行为,依法被立案调查。
泸州市工商局还以此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汽车销售企业强制保险、商业贿赂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查处。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检查货车销售企业85户、机动车维修企业53户。
查处案件387件
据了解,截至2014年2月12日,泸州市工商系统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4”,已经出动执法人员5182人(次),检查经营户9316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793家,整治重点区域234处,立案查处案件387件,案值571万元。
“傍名牌”是一些不法商家的惯用伎俩,消费者反映强烈,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泸州市工商局迅速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2014年1月13日、14日,泸州江阳区工商局联合公安局,连续查封扣押了涉嫌假冒CHANEL(香奈儿)等47个国际知名品牌共700余件商品,货值约85万多元;泸州纳溪区工商局查处某汽车有限公司侵犯“三菱”注册商标专用权案,非法经营额62.67万元,被处以罚款8万元;泸县工商局查处泸州某酒业公司侵犯泸州老窖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总案值金额达27.65万元,被处罚款9万元。
泸州市工商局将不法商家“傍名牌”现象分为三类:虚假宣传,罩上“名牌”外衣;直接冒用,以假乱真;刻意模仿,鱼目混珠。通过当地媒体,广泛宣传,提醒消费者采取“不贪、细看”的态度,对低价“名牌”商品仔细辨别,要一看商标,二看生产厂家,三看标签,四看授权。
泸州市工商局以抓好“三个环节”,坚持“六查六看”为工作方法,全面加强家电、纺织品、皮鞋、儿童用品、燃气用具、电子电器、妇女卫生用品等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商品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集中、联合专项整治。2014年,该局已抽检商品656个批次,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案件65件,案值55万余元。同时,推行流通领域商品批发源头抽检和典型案例警示曝光监管模式,对消费者投诉较多、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及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采取主抓批发商、总代理等监管方式。
建立消费维权长效机制
泸州市工商局从社会热点问题出发,积极探索建立消费维权长效机制。
预付式消费投诉众多,是维权热点难点。该局制定了《预付费服务消费经营活动行政指导管理规定》,明确预付费消费经营者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准则,引导经营者自律。目前,已对419户开展预付费消费经营活动的商户逐一规范,签订自律公约162份。同时,组织开展物流、休闲健身、美容、餐饮、汽车保养等行业消费维权专项行动7次,检查服务类经营户5500余户,处理预付费消费纠纷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万元。
针对快递、餐饮、金融、汽车等重点服务行业消费纠纷逐渐增多的问题,泸州市工商局加强行政指导,召开了快递物流业、金融行业、汽车行业、餐饮行业等重点行业行政约谈会,先后召集消费维权行政约谈会90余次,督促经营者签订《消费维权承诺书》,有效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为了使消费者申诉处理更加快速、便捷,泸州市工商局积极打造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绿色通道”,推行政企消费维权直通互动机制,已确定72家单位作为消费维权政企直通互动企业,配备专职消费纠纷调解员80余名。泸州市工商局为此还印发《建立消费维权直通互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了“消费维权质量评价制度”、“申诉案件限时办结制度”、“消费者回访制度”、“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制度”、“先行赔付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实现消费申诉处理工作常态化。目前,通过“绿色通道”已经自行和解消费纠纷3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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