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项整治人力资源市场乱象
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公安局将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检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兼顾其他地区和场所,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及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以人力资源服务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非法人力资源服务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要目标。通过清理整顿,使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力资源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度减少,使企业招工行为得到规范,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此次专项行动,青岛市各级工商、人社、公安等部门将实施联动执法,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违法案件将及时立案、限时依法处理,重拳打击“黑工厂”、“黑职介”,确保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违法行为得到有效规制,净化就业环境。行动主要内容有:
一是严厉打击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人力资源服务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者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二是依法取缔“黑职介”。依法取缔未经许可登记或超范围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三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监管。对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机构严格审查,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守法诚信档案;对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人力资源服务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特别是未经核准从事培训业务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四是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依法查处“黑工厂”。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等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依法打击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违法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大对用人单位招工过程的监管,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违法行为和其他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广大劳动者求职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尽量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按照国家规定,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如果是到民办职业介绍所求职,要注意“三证”是否齐全,即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而且这些证件须上墙公示,并注有举报电话,签订中介服务协议时一定要认真查看协议内容,不要被霸王条款所蒙骗,给日后的维权工作造成不利。
●不要轻易交纳费用。在一些非正规职业所里,收费项目繁多,如报名费、健康费、抵押金等,大多在100—200元不等,进城务工人员求职时要弄清相关的缴费标准和规定,不能随便交费,有权拒绝各种不合理收费,缴纳中介服务费一定要索要发票或盖有单位公章的收据并妥善保管。
●要尽可能与用人单位面谈,如用人单位要求缴纳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均属违法,应拒绝缴纳。接到录用通知后,要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要留意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周围的环境以及工作现场是否安全卫生、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能够自由出入等基本情况。
●拒绝高薪诱惑。非正规职介得以生存的主要手段是利用高薪诱惑外来务工人员,求职者在求职前最好对本职业的行情作一些简单的了解,避免上当受骗。
●劳动者一旦被用人单位录用,应及时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要求提供身份证等个人资料,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用工、社会保险等各项手续。工作中注意保存相关工作证据,以防与用人发生劳动争议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公安局将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检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兼顾其他地区和场所,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及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以人力资源服务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非法人力资源服务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要目标。通过清理整顿,使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力资源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度减少,使企业招工行为得到规范,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此次专项行动,青岛市各级工商、人社、公安等部门将实施联动执法,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违法案件将及时立案、限时依法处理,重拳打击“黑工厂”、“黑职介”,确保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违法行为得到有效规制,净化就业环境。行动主要内容有:
一是严厉打击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人力资源服务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者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二是依法取缔“黑职介”。依法取缔未经许可登记或超范围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三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监管。对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机构严格审查,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守法诚信档案;对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人力资源服务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特别是未经核准从事培训业务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四是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依法查处“黑工厂”。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等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依法打击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违法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大对用人单位招工过程的监管,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违法行为和其他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广大劳动者求职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尽量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按照国家规定,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如果是到民办职业介绍所求职,要注意“三证”是否齐全,即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而且这些证件须上墙公示,并注有举报电话,签订中介服务协议时一定要认真查看协议内容,不要被霸王条款所蒙骗,给日后的维权工作造成不利。
●不要轻易交纳费用。在一些非正规职业所里,收费项目繁多,如报名费、健康费、抵押金等,大多在100—200元不等,进城务工人员求职时要弄清相关的缴费标准和规定,不能随便交费,有权拒绝各种不合理收费,缴纳中介服务费一定要索要发票或盖有单位公章的收据并妥善保管。
●要尽可能与用人单位面谈,如用人单位要求缴纳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均属违法,应拒绝缴纳。接到录用通知后,要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要留意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周围的环境以及工作现场是否安全卫生、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能够自由出入等基本情况。
●拒绝高薪诱惑。非正规职介得以生存的主要手段是利用高薪诱惑外来务工人员,求职者在求职前最好对本职业的行情作一些简单的了解,避免上当受骗。
●劳动者一旦被用人单位录用,应及时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要求提供身份证等个人资料,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用工、社会保险等各项手续。工作中注意保存相关工作证据,以防与用人发生劳动争议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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