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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工商局三个环节抓户外显示屏广告监督管理

2014年02月21日 09:50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221/528929.html

随着LED电子显示屏技术在户外广告领域使用日趋广泛,新疆伊宁县城辖区内以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发布户外广告的现象日益增多。伊宁县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抓住审批、指导、监管三个环节,对不同类别的电子显示屏广告实施有效监管,促进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全面普查,摸清底数。截至目前,我县辖区内利用电子显示屏发布户外广告的载体有:广告经营者在特定场所设置的固定电子显示屏的经营户有15户。

二是加强行政指导。对设置电子显示屏的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主要是督促和引导其遵守广告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自行设置电子显示屏的经营户,重点是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发放宣传材料,督促其建立广告内容备案备查制度,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给予规范和引导。

三是加强广告发布后的动态监管。对未经审批的户外显示屏广告,由管辖监管责任人负责查处。对食品、医疗卫生、房地产等涉及民生的社会热点广告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查处广告违法行为。针对电子显示屏发布广告信息量大、更新速度快的特点,认真分析研究审批、发布和监管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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