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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 履行工商职责

2014年02月19日 09:45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219/528677.html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维护人的根本利益,以此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目的。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解其疾苦。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工商部门很多工作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要把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原则,心贴企业群众,胸怀发展大局。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首先要严格履行和切实遵守登记政策。严守登记注册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原则,按标准审核,按程序发照,按法规处置,对于前置审批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生产生活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要做到条件具备、手续齐全、程度合法、审验合格予以发照。对于特殊行业的登记注册,先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认定,真正达到相关要求后准予登记。

其次要切实贯彻和全面执行国家优惠政策。积极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出台的每一项优惠政策,不讲条件,做到不拖拉,不走样。要特别注重把握党委、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要结合工商实际,具备条件的,立即贯彻执行,做到不推诿、不瞒压、不变调。

第三要积极出台和有效落实本部门便民政策。要结合工作中心和有关要求,立足工作实际,研究出台工商部门便民政策,着重在提高服务效率、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关注民生、降低登记门槛、发挥工商职能提供具体服务等方面制定便民规划,在企业登记注册、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动产抵押登记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周到、优质的服务,保证工商部门的便民政策能真正惠及百姓。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作用,必须全面加强工商系统干部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建设,创造“学习型、服务型”工商。继续抓好思想建设,抓好作风建设,培养广大干部职工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良好心态;树立爱岗敬业、公道正派、不偏不倚的良好形象;营造诚信友爱、和睦相处的工作氛围。在实际工作中,多渠道、分层次、突出重点地实施业务培训,学习工商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增强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强化权利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廉洁自律,完善各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监督,是保障民生,扩大内需,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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