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电视半边没图像 安徽阜南消协调换新机
2月7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正在忙着打扫卫生的安徽省阜南县消协工作人员接到该县会龙镇消费者黄先生的感谢电话,说年前投诉电视机不显图像的事在消协的维权下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使他看到了春节联欢晚会,年过得也很开心。
事情要从春节前的一起消费投诉说起。1月12日,消费者黄先生为即将出嫁的女儿到县城置办嫁妆。在一家电器购物中心,黄先生选中了一款42英寸的创维网络液晶电视机和空调、冰箱、洗衣机、音响、热水器等6样电器产品,总价2万元。当时开具了购物清单,预付了5000元订金,约定第二天送货到家付清剩下的15000元货款。第二天6件电器按约送到,黄先生对照清单,收下产品,付清了余款。
1月18日是黄先生女儿大喜的日子,黄先生将6件电器贴上大红的喜字,抬上迎亲的卡车,风风光光、欢欢喜喜地把女儿送走。可两天后,女儿打来电话说,电视机有问题,放的图像一半有人一半没人。黄先生听后心理很不是滋味,买电视机时选的是最新款的,功能最全的。一下把所有的电器买全了,就是想风风光光的把女儿嫁出去。没想到新买的电视机会出现毛病。
之后,黄先生找出买电器时的购物单据,按照上面的的电话,给该家电购物中心打去电话,说明情况,要求调换一台新的电视机,不料却遭到店家的拒绝。
商家说,新电视不会出现这样现象,肯定是有半边的屏幕被摔到了,应该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黄先生说电视机刚打开包装,第一次看,怎么能叫人为的呢。商家说有问题为何不在收货时说,都送货一周了,才说有问题。黄先生说,买的电视机是作为女儿的嫁妆,当时没开箱试机是怕拆开箱不好看,哪能想到会有问题。商家又说,结婚场合乱,搬运过程中,肯定是碰着了、摔着了、或者人坐上去了,造成屏幕受力损坏。在电话里双方争执了半小时,商家坚持是人为的原因,自己无责不换。商家的不认账,让黄先生原本嫁女高兴的心情,顿时变得抑郁起来。无奈之下,1月21日,黄先生来到阜南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消协为自己主持公道,帮助自己更换新机或退货退款。
接到黄先生的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给被投诉的电器购物中心打电话了解情况。店家的说法与黄先生所述情况基本相同。初步了解情况后,消协工作人员让黄先生平静心情,回家等候消息。
时值年关,再过几天就是大年三十了,为了不让黄先生的烦恼带入新年,破坏过年的心情,消协工作人员亲自来到该家电购物中心进行调解。消协人员对店老板说,电视机存在故障已成事实,法律规定,经营者应保证所售商品合格。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针对店方所说的消费者在货到时没验货,或电视机在运往男方家的过程中,“碰着了、摔着了、或者人坐上去了”等这些店家的推测理由,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这些都不是商家推脱责任的法定理由,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消费者存在过错,因此,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同时消协工作人员又从社会和谐、市场发展的角度,在情理上与商家进行了勾通,防止矛盾激化。
听了消协人员的一番话语,商家表示同意给黄先生换一台同型号的新电视机,并现场验机,保证其正常使用。随后的几天,消协工作人员对调解结果的兑现实施跟踪。这样,一起家电消费投诉在年关前得以解决。
2月7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正在忙着打扫卫生的安徽省阜南县消协工作人员接到该县会龙镇消费者黄先生的感谢电话,说年前投诉电视机不显图像的事在消协的维权下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使他看到了春节联欢晚会,年过得也很开心。
事情要从春节前的一起消费投诉说起。1月12日,消费者黄先生为即将出嫁的女儿到县城置办嫁妆。在一家电器购物中心,黄先生选中了一款42英寸的创维网络液晶电视机和空调、冰箱、洗衣机、音响、热水器等6样电器产品,总价2万元。当时开具了购物清单,预付了5000元订金,约定第二天送货到家付清剩下的15000元货款。第二天6件电器按约送到,黄先生对照清单,收下产品,付清了余款。
1月18日是黄先生女儿大喜的日子,黄先生将6件电器贴上大红的喜字,抬上迎亲的卡车,风风光光、欢欢喜喜地把女儿送走。可两天后,女儿打来电话说,电视机有问题,放的图像一半有人一半没人。黄先生听后心理很不是滋味,买电视机时选的是最新款的,功能最全的。一下把所有的电器买全了,就是想风风光光的把女儿嫁出去。没想到新买的电视机会出现毛病。
之后,黄先生找出买电器时的购物单据,按照上面的的电话,给该家电购物中心打去电话,说明情况,要求调换一台新的电视机,不料却遭到店家的拒绝。
商家说,新电视不会出现这样现象,肯定是有半边的屏幕被摔到了,应该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黄先生说电视机刚打开包装,第一次看,怎么能叫人为的呢。商家说有问题为何不在收货时说,都送货一周了,才说有问题。黄先生说,买的电视机是作为女儿的嫁妆,当时没开箱试机是怕拆开箱不好看,哪能想到会有问题。商家又说,结婚场合乱,搬运过程中,肯定是碰着了、摔着了、或者人坐上去了,造成屏幕受力损坏。在电话里双方争执了半小时,商家坚持是人为的原因,自己无责不换。商家的不认账,让黄先生原本嫁女高兴的心情,顿时变得抑郁起来。无奈之下,1月21日,黄先生来到阜南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消协为自己主持公道,帮助自己更换新机或退货退款。
接到黄先生的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给被投诉的电器购物中心打电话了解情况。店家的说法与黄先生所述情况基本相同。初步了解情况后,消协工作人员让黄先生平静心情,回家等候消息。
时值年关,再过几天就是大年三十了,为了不让黄先生的烦恼带入新年,破坏过年的心情,消协工作人员亲自来到该家电购物中心进行调解。消协人员对店老板说,电视机存在故障已成事实,法律规定,经营者应保证所售商品合格。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针对店方所说的消费者在货到时没验货,或电视机在运往男方家的过程中,“碰着了、摔着了、或者人坐上去了”等这些店家的推测理由,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这些都不是商家推脱责任的法定理由,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消费者存在过错,因此,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同时消协工作人员又从社会和谐、市场发展的角度,在情理上与商家进行了勾通,防止矛盾激化。
听了消协人员的一番话语,商家表示同意给黄先生换一台同型号的新电视机,并现场验机,保证其正常使用。随后的几天,消协工作人员对调解结果的兑现实施跟踪。这样,一起家电消费投诉在年关前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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