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消费我服务 有困难找工商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陕西省大荔县工商局创新建设消费维权机制,结合实际,探索出实践消费维权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建设的新方法、新措施,用实际行动向消费者践行了“你消费,我服务,有困难找工商”的庄严承诺,赢得了消费者的肯定。近日,记者采访了大荔县工商局局长周喜成。
周喜成告诉记者,大荔县工商局制定出“三个强化”措施,切实引导消费者了解掌握消费维权知识: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水平。借助电视、报纸、电台、微博等媒介,抓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农村集市日及各种集中整治执法行动等时机,进超市、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进集贸市场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实地宣讲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及公示告知维权渠道等,形成经营者诚信经营和群众放心消费、共同依法维权的良好局面。
强化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一会两站”,及时将消费维权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商品监测结果、申诉举报热点分析、重大典型案件、严重失信企业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引导和规范经营者树立诚信守法和关注消费者利益的经营理念,提高群众消费维权的意识。
强化消费调查,提高维权效能。大荔县工商局每年都对农村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市场调查,征集消费者意见和建议。聘请一批义务消费调查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和收集商品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消费信息,根据调查员的反馈信息和社会上反映的消费热点,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警示和咨询服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合力规范引导相关行业进行合法经营,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大荔县工商局出台了三项措施,为消费者维权保驾护航:
一是在全省首推3辆“12315维权流动车”,在街道和社区流动巡查,帮助群众维权和巡回播放工商法律法规,实现了消费维权的即时调配和快速反应,有效提高维权工作效率。据统计,自“12315维权流动车”服务开展以来,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20余人次,现场宣传政策法规30余次,调解消费纠纷一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元。
二是向社会做出了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服务承诺:受理处结消费者申诉,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立案调查或送检取证的除外)。及时受理消费者举报,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城区工商所受理消费者申诉30分钟内到达现场,乡镇工商所受理消费者申诉60分钟内到达现场。使案件能在第一时间内流转到辖区工商所,缩短了信息流转程序,减少了中间环节,实现了“四化”,即指挥现代化、处置网络化、反应快速化、管理规范化,达到了“四快”,即受理快、分流快、处理快、反馈快。
三是在辖区范围内推行消费者申诉调处结果执行情况回访制度,取得显著成效。自实施消费者申诉调处结果执行情况回访制度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28件,办结25件,办结率达97%。
近年来,大荔县工商局对消费维权硬件设施进行了3次提升改造,目前大荔县城区和部分乡镇实现了“12315远程视频多方调解”,开通了消费维权快速调解“绿色通道”。升级改造后,工商机关消费维权工作平台具备受理申诉和举报、维权指挥调度、信息整合、督查督办、咨询服务等综合功能,同时配备了LED电子显示屏、液晶电视机、来电显示、三方通话、“12315消费维权流动车”等设备,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12315”、传真、信访、来访和访问“大荔工商”、“大荔12315”微博网站以及发送网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咨询、申诉和举报,创新扩展了消费维权法规宣传和受理申诉举报的渠道。
周喜成表示,通过政务微博、电视、散发专刊资料等方式,不仅宣传了消费维权知识,也提高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自觉性和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意识。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大荔县工商局将发挥基层维权站点力量,凝聚消费维权正能量,为推动大荔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消费维权再谱新篇章。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陕西省大荔县工商局创新建设消费维权机制,结合实际,探索出实践消费维权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建设的新方法、新措施,用实际行动向消费者践行了“你消费,我服务,有困难找工商”的庄严承诺,赢得了消费者的肯定。近日,记者采访了大荔县工商局局长周喜成。
周喜成告诉记者,大荔县工商局制定出“三个强化”措施,切实引导消费者了解掌握消费维权知识: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水平。借助电视、报纸、电台、微博等媒介,抓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农村集市日及各种集中整治执法行动等时机,进超市、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进集贸市场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实地宣讲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及公示告知维权渠道等,形成经营者诚信经营和群众放心消费、共同依法维权的良好局面。
强化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一会两站”,及时将消费维权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商品监测结果、申诉举报热点分析、重大典型案件、严重失信企业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引导和规范经营者树立诚信守法和关注消费者利益的经营理念,提高群众消费维权的意识。
强化消费调查,提高维权效能。大荔县工商局每年都对农村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市场调查,征集消费者意见和建议。聘请一批义务消费调查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和收集商品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消费信息,根据调查员的反馈信息和社会上反映的消费热点,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警示和咨询服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合力规范引导相关行业进行合法经营,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大荔县工商局出台了三项措施,为消费者维权保驾护航:
一是在全省首推3辆“12315维权流动车”,在街道和社区流动巡查,帮助群众维权和巡回播放工商法律法规,实现了消费维权的即时调配和快速反应,有效提高维权工作效率。据统计,自“12315维权流动车”服务开展以来,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20余人次,现场宣传政策法规30余次,调解消费纠纷一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元。
二是向社会做出了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服务承诺:受理处结消费者申诉,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立案调查或送检取证的除外)。及时受理消费者举报,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城区工商所受理消费者申诉30分钟内到达现场,乡镇工商所受理消费者申诉60分钟内到达现场。使案件能在第一时间内流转到辖区工商所,缩短了信息流转程序,减少了中间环节,实现了“四化”,即指挥现代化、处置网络化、反应快速化、管理规范化,达到了“四快”,即受理快、分流快、处理快、反馈快。
三是在辖区范围内推行消费者申诉调处结果执行情况回访制度,取得显著成效。自实施消费者申诉调处结果执行情况回访制度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28件,办结25件,办结率达97%。
近年来,大荔县工商局对消费维权硬件设施进行了3次提升改造,目前大荔县城区和部分乡镇实现了“12315远程视频多方调解”,开通了消费维权快速调解“绿色通道”。升级改造后,工商机关消费维权工作平台具备受理申诉和举报、维权指挥调度、信息整合、督查督办、咨询服务等综合功能,同时配备了LED电子显示屏、液晶电视机、来电显示、三方通话、“12315消费维权流动车”等设备,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12315”、传真、信访、来访和访问“大荔工商”、“大荔12315”微博网站以及发送网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咨询、申诉和举报,创新扩展了消费维权法规宣传和受理申诉举报的渠道。
周喜成表示,通过政务微博、电视、散发专刊资料等方式,不仅宣传了消费维权知识,也提高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自觉性和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意识。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大荔县工商局将发挥基层维权站点力量,凝聚消费维权正能量,为推动大荔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消费维权再谱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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