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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市工商局:整治空气净化器市场乱象

2014年01月08日 09:37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108/525944.html

家具甲醛超标、雾霾天气频现,使得消费者越来越关心家中的空气质量,家用空气净化器市场随之升温。一些品牌空气净化器为了争抢客源,甚至宣称甲醛、PM2.5去除率高达99%以上。空气净化器真能达到这样的奇效吗?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最近不断接到消费者申诉,反映购买的空气净化器使用效果与宣传不符,甚至空气净化器本身就散发异味。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局召开了空气净化器市场规范整治会议,要求全市家电商场对商场内出售的空气净化器进行自查,对照检验报告上的数据,检查是否存在夸大宣传问题,对存在夸大宣传的产品,商场要及时纠正。凡经营没有合格证、没有检验报告、造成二次污染的空气净化器的,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对于存在这些违规行为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将没收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记者跟随哈尔滨市工商局消保处的执法人员对空气净化器市场进行检查,被检查的苏宁电器中央大街店和新一百两家商场的负责人均表示,目前空气净化器产品已全部下架,所有空气净化器需重新提交相关合格证和质检报告,对检查合格的产品才允许重新上架销售。

据了解,最近几个月以来,空气净化器产品销量不断攀升,已经成为最热销的电器产品之一。尤其是具备净化PM2.5和甲醛功能的空气净化器,颇受消费者欢迎。哈尔滨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王绪坤表示,目前空气净化器产品没有国家标准,使得部分空气净化器生产厂家夸大宣传净化数值,甚至部分空气净化器厂商采用的塑料本身就带有污染物,不但没有净化室内空气,反而会造成室内空气二次污染。哈尔滨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用净化器产品时,一要看产品是否有合格证和质检报告;二要注意产品本身是否有异味,是否会对室内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三要注意保留发票、购物小票,以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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