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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年夜饭要签订餐合同

2014年01月27日 10:55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127/527480.html

1月26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辽宁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近几年关于年夜饭的投诉在逐年增多,消费者不满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饭菜质量差、滥收服务费、合同承诺菜品与实际不符等方面。除夕将至,辽宁省消协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警示——预订年夜饭时一定要谨防猫腻。

辽宁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要签订餐合同有备无患。在预订年夜饭时,消费者往往只是预订餐位,对一些具体服务内容,如饭菜的质量、吃饭时间、上菜速度等问题都没有与商家协商好。即使协商了,多数也只是口头约定,遇到纠纷,消费者很难拿出证据。签订餐合同时要将收不收服务费等易产生分歧的内容纳入其中,出现纠纷便于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付。

要提防定金陷阱。预订年夜饭时,许多酒店一般会预收一定的“定金”或“订金”,消费者要注意区分“订金”和“定金”的区别。订金具有预付款作用,消费者如果因合理原因取消预订,饭店应当退还。而定金则具有担保作用,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商家违约,则应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

要索取预订菜品详细资料。一些饭店设定了800元、1000元等多种包桌价格,但不提供详细菜单,有的饭店随意改变服务内容或降低标准。消费者要明确菜肴主配料,向商家了解每一道菜肴的具体用料、分量和价格,防范个别经营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消费者李某反映去年在葫芦岛某饭店用餐,本来该用200克海参烹制的菜肴,该饭店只用100克;菜单上明明是整鸡,端上来后却缺胳膊少腿;“水煮鱼”尽是豆芽等配料,鱼却很少,菜品严重“缩水”。

四是提防店方巧立名目的收费。如茶水费、毛巾费、餐巾纸费、餐位费、服务费等。去年春节前,王先生在沈阳市皇姑区某饭店预订了年夜饭,标准为每桌600元,但当结算时,饭店却另外追加了200元服务费,为此,王先生与饭店产生纠纷。建议消费者结账时,应该索要消费清单,清单上应写明菜肴、酒类的品名、数量、价格等,先看账单后结账,同时要妥善保存单据和发票,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据此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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