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吉里于孜工商所开展“肉孜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为加强“肉孜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8月2日开始,伊宁县工商局吉里于孜工商所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肉孜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重点对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小市场加大巡查力度,对过度包装、虚假宣传及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等问题,严厉查处,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安全。突出抓好节日食品,如:粮、油、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干果、进口食品、民族特需食品等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等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以城乡结合部、乡(村)镇,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和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三、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按照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公布的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名单,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严把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以及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行为。
四、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电子化台账终端机的推广使用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城镇以上食杂店全面实现电子化监管,乡村有条件的食杂店也使用电子台账终端机。同时,加强电子化台账终端机的实际应用工作,有效开展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五、注重舆论宣传,扩大整治效果。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重视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阵地,重点宣传工商部门执法成果,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
为加强“肉孜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8月2日开始,伊宁县工商局吉里于孜工商所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肉孜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重点对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小市场加大巡查力度,对过度包装、虚假宣传及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等问题,严厉查处,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安全。突出抓好节日食品,如:粮、油、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干果、进口食品、民族特需食品等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等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以城乡结合部、乡(村)镇,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和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三、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按照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公布的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名单,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严把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以及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行为。
四、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电子化台账终端机的推广使用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城镇以上食杂店全面实现电子化监管,乡村有条件的食杂店也使用电子台账终端机。同时,加强电子化台账终端机的实际应用工作,有效开展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五、注重舆论宣传,扩大整治效果。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重视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阵地,重点宣传工商部门执法成果,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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