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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荔县引导经营者实施先行赔付

2013年08月28日 10:20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3/0828/507564.html

近日,陕西省大荔县官池镇石某在鑫瑞家具城购买了大理石茶几,后发现茶几面有裂缝,向商场反映,商场维权消费服务站立即通知经销商联系供货商,随即启动先行赔付制度,很快为消费者更换了新茶几。

据了解,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大荔县工商局对辖区内的企业加强行政指导和监督,在大荔县鑫瑞家居城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在其经营场所内专门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办公室,并制定了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建立了各商户、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获奖证书、产品授权书等综合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一柜管理。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若出现经销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场消费维权服务站在接到投诉后,由商场先行赔付消费者损失。该制度的实施,使更多的企业参与到自律诚信经营中来,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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