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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商罚苹果服务商

2013年08月21日 09:51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3/0821/506478.html

自本报曝光苹果售后《服务报告书》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以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工商局对辖区内苹果售后服务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迄今为止,已立案4起,作出行政处罚两起。

今年7月下旬以来,南昌市西湖区工商局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对辖区内苹果售后服务单位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苹果售后服务商使用的《服务报告书》和《苹果—(1)年有限保证》的内容,部分条款免除了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其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决定立案调查。

工商机关查实,自今年3月25日起,苹果售后服务单位使用了苹果产品特有的格式《服务报告书》,其《服务报告书》有“相关报修规定以《苹果—(1)年有限保证》,AppleCare Protec-tion Plan(需单独购买)及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为准”的文字,但实际进行苹果产品“三包”时是以《苹果—(1)年有限保证》为标准。

 据此,南昌市西湖区工商局日前先后对深圳某公司南昌分公司、南京某公司南昌分公司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其他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本报也将继续关注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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