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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北海市对旅游餐饮欺客“零容忍”

2013年08月16日 10:21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3/0816/505805.html

用普通海鲜冒充高档海鲜,或用死海鲜替换活海鲜,高价出售给游客。随着暑期来临,旅游胜地广西区北海市旅游景区部分餐饮业主的欺客行为有所抬头,广西区北海市银海区工商局近日召开重点景区餐饮业主约谈会,并以“三级提醒”的方式规范旅游餐饮行业经营行为,对欺客行为实行“零容忍”政策,确保北海旅游市场规范有序。

据了解,在北海市银海区银滩、侨港、南万、金湾红树林等景区周边,经营海鲜的酒楼以及大排档较多。其中,部分海鲜大排档为牟取暴利欺诈消费者。近期,他们先后查处了某某渔村风味美食店及某某渔民大排档的欺客行为,这两家大排档将70元/公斤的海蟹冒充越南大海蟹出售,售价达到276元/公斤;价值60元/公斤的红友鱼,冒充青斑鱼出售,售价达到396元/公斤。该局最后认定两家海鲜大排档的行为构成欺诈,并予以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现象,北海市银海区工商局组织了景区10多户餐饮业主召开约谈会,以“三级提醒”的方式警示餐饮业户——工商部门将对欺诈消费行为实行“零容忍”政策。据介绍,“三级提醒”中的“一级提醒”是要求景区全体餐饮业户诚信经营、明码标价。有争议时要做好解释工作,要事前对高档海鲜进行明示,严禁误导消费;“二级提醒”是点名警示已有投诉记录的经营户,杜绝拦车拉客、欺客宰客、短斤缺两、以假乱真、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统一规范点菜单的使用;“三级提醒”是对查实有欺诈消费行为的经营户实行“零容忍”政策,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北海市银海区工商局局长徐文浩告诉记者,自7月下旬实施了“三级提醒”政策以来,目前尚未接到游客投诉旅游餐饮企业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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