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孙长江:消费维权急先锋
参与消费者协会组织的听证会,无偿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近年来,在辽宁省和沈阳市消协系统举办的一些重要活动上,经常可以见到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主任、辽宁省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服务团团长孙长江的身影。2006年,孙长江获得辽宁省消费者协会颁发的“消费维权20周年(1986年-2006年)贡献奖”。今年3·15期间,孙长江被辽宁省消协授予2012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志愿服务十大典型人物”荣誉称号。
消费维权我争先
2004年9月,孙长江看到媒体报道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向服务行业十大霸王条款宣战,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呼吁沈阳更多的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组成“沈阳反霸王条款律师团”,加入这场战斗,形成更长久、更有战斗力的法律支持力量。孙长江还表示,在此项行动中,他代表所在律师事务所乐于向有关单位、集体和个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2005年2月15日,沈阳市消协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招募律师志愿者,准备组建沈阳市消协律师团,开展公益性活动,要求报名律师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办案经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志愿义务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资格。
当时,从事律师近20年的孙长江,已是沈阳律师界的资深律师。“我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表示,愿意为弱势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率先加入沈阳市消协律师团。”孙长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说。
此后1个月,孙长江率领律师事务所10名律师,免费代表近400余名学生向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三维增高仪”的生产者、销售者、广告商进行依法索赔。这次维权历经3年艰苦细致调查取证工作,孙长江多次奔赴西安、广州,往返数万里,查出“三维增高仪”只是一种保健产品,真名是“三维治疗仪”,并无“增高”二字。在大量充分的证据面前,“三维增高仪”的生产者、销售者、广告商不得不向法律低头。经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消费者获退所有购货款。
2011年年初,辽宁省消协下发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的行动方案。辽宁省律师协会受邀以团体名义加入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成为254个消费维权志愿者团体的重要一员。已经是沈阳市消协律师团团长的孙长江,任辽宁省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服务团团长。
普法宣传排头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5年来,孙长江带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积极配合辽宁省消协、沈阳市消协等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活动。他还带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义务普法宣传,与辽宁省和沈阳市各家媒体合作,为消费者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并开通“雷锋法律服务热线”,为需要解决法律难题的人提供法律服务。
在参与消费维权志愿服务过程中,孙长江将办案心得与法律理论紧密结合,先后参与编写了《财产保险理赔案例解析》、《合同法学前沿疑难问题与对策研究》等著作。在各大报刊发表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行为及其责任》、《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的若干问题研究》、《<物权法>十大热点问题评析》等数十篇消费维权文章和稿件。
孙长江对记者说:“发表维权文章或稿件,为疑难消费纠纷提供专业法律观点,实际上也是一种普法宣传的方式,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可以更广泛地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震慑不法商家的违法行为。”
听证会上频亮剑
近几年,除了积极参加《沈阳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论证会,孙长江还参与了沈阳市关于城市房屋拆迁、出租车价格调整、煤气价格调整、数字有线电视价格调整、预防非法集资等有关事项的听证会,发表了专业的法律意见。
2010年9月,孙长江参加了辽宁省消协组织的平板电视机投诉听证会,促使松下、夏普、东芝、日立、索尼、LG、飞利浦等平板电视机厂家执行我国的“三包”规定,助力辽宁省消协为消费者挽回巨额损失。2011年4月,针对部分超市价签误导顾客,辽宁省消协召开有关沈阳家乐福、乐购价格投诉听证会。听证会上,孙长江提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不足以震慑违法行为;价格执法机构在进行处罚时,如认定违法所得只限于个案,会造成处罚基数过低,并提出完善法律建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综合各方意见,辽宁省消协发表了消协观点,督促家乐福、乐购制定整改措施,诚实守信经营。
孙长江向记者透露,近期将进一步与消协和新闻媒体合作,以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的百名律师为先锋,以新闻媒体为平台,面向辽沈地区的广大消费者推出消费维权热线电话,为辽宁省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与消费者协会组织的听证会,无偿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近年来,在辽宁省和沈阳市消协系统举办的一些重要活动上,经常可以见到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主任、辽宁省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服务团团长孙长江的身影。2006年,孙长江获得辽宁省消费者协会颁发的“消费维权20周年(1986年-2006年)贡献奖”。今年3·15期间,孙长江被辽宁省消协授予2012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志愿服务十大典型人物”荣誉称号。
消费维权我争先
2004年9月,孙长江看到媒体报道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向服务行业十大霸王条款宣战,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呼吁沈阳更多的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组成“沈阳反霸王条款律师团”,加入这场战斗,形成更长久、更有战斗力的法律支持力量。孙长江还表示,在此项行动中,他代表所在律师事务所乐于向有关单位、集体和个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2005年2月15日,沈阳市消协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招募律师志愿者,准备组建沈阳市消协律师团,开展公益性活动,要求报名律师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办案经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志愿义务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资格。
当时,从事律师近20年的孙长江,已是沈阳律师界的资深律师。“我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表示,愿意为弱势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率先加入沈阳市消协律师团。”孙长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说。
此后1个月,孙长江率领律师事务所10名律师,免费代表近400余名学生向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三维增高仪”的生产者、销售者、广告商进行依法索赔。这次维权历经3年艰苦细致调查取证工作,孙长江多次奔赴西安、广州,往返数万里,查出“三维增高仪”只是一种保健产品,真名是“三维治疗仪”,并无“增高”二字。在大量充分的证据面前,“三维增高仪”的生产者、销售者、广告商不得不向法律低头。经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消费者获退所有购货款。
2011年年初,辽宁省消协下发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的行动方案。辽宁省律师协会受邀以团体名义加入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成为254个消费维权志愿者团体的重要一员。已经是沈阳市消协律师团团长的孙长江,任辽宁省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服务团团长。
普法宣传排头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5年来,孙长江带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积极配合辽宁省消协、沈阳市消协等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活动。他还带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义务普法宣传,与辽宁省和沈阳市各家媒体合作,为消费者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并开通“雷锋法律服务热线”,为需要解决法律难题的人提供法律服务。
在参与消费维权志愿服务过程中,孙长江将办案心得与法律理论紧密结合,先后参与编写了《财产保险理赔案例解析》、《合同法学前沿疑难问题与对策研究》等著作。在各大报刊发表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行为及其责任》、《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的若干问题研究》、《<物权法>十大热点问题评析》等数十篇消费维权文章和稿件。
孙长江对记者说:“发表维权文章或稿件,为疑难消费纠纷提供专业法律观点,实际上也是一种普法宣传的方式,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可以更广泛地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震慑不法商家的违法行为。”
听证会上频亮剑
近几年,除了积极参加《沈阳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论证会,孙长江还参与了沈阳市关于城市房屋拆迁、出租车价格调整、煤气价格调整、数字有线电视价格调整、预防非法集资等有关事项的听证会,发表了专业的法律意见。
2010年9月,孙长江参加了辽宁省消协组织的平板电视机投诉听证会,促使松下、夏普、东芝、日立、索尼、LG、飞利浦等平板电视机厂家执行我国的“三包”规定,助力辽宁省消协为消费者挽回巨额损失。2011年4月,针对部分超市价签误导顾客,辽宁省消协召开有关沈阳家乐福、乐购价格投诉听证会。听证会上,孙长江提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不足以震慑违法行为;价格执法机构在进行处罚时,如认定违法所得只限于个案,会造成处罚基数过低,并提出完善法律建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综合各方意见,辽宁省消协发表了消协观点,督促家乐福、乐购制定整改措施,诚实守信经营。
孙长江向记者透露,近期将进一步与消协和新闻媒体合作,以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的百名律师为先锋,以新闻媒体为平台,面向辽沈地区的广大消费者推出消费维权热线电话,为辽宁省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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