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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未兑现承诺经消协调解消费者获赔偿

2013年07月12日 09:27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3/0712/500592.html

旅行社宣称的“高品质、高规格”之旅,最后却变成了频繁进出购物店、住宿标准下降的低品质之旅,这就是安徽省萧县消费者胡女士近期经历的一段令人遗憾的云南之行。

前不久,胡女士在安徽萧县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云南双飞6日游线路,每人费用为1800元。该旅行社当时承诺,此线路全程入住高级酒店(4星标准)双人标准间,全程只安排1个购物店,并强调,该线路为高标准的“纯玩团”。然而,实际情况却与上述旅行社承诺的截然不同。游玩时,胡女士与团费较低的旅客同行,其入住的酒店没有达到4星标准,并且被安排进了3个购物店,压缩了游览景区的时间。胡女士对旅行社的做法十分气愤,便向该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旅行社赔偿。

萧县消协接到投诉后,对胡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及时与旅行社负责人取得联系,安排当事双方现场调解。经调解,旅行社认识到了自身在宣传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同意赔偿胡女士200元,并附赠2张周边一日游门票。对于旅行社的赔偿胡女士表示满意,双方达成和解。

如今正值旅游旺季,部分旅行社为了吸引客源,纷纷在宣传上大做文章,却在实际行程中暗藏猫腻,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所以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线路时须保持谨慎,别被旅行社的宣传蒙蔽双眼。在旅行前,务必要签订旅行合同,双方约定好行程。一旦行程有变或标准下降,应搜集证据,可在行程结束后向旅游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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