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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少算两天工资 毁坏公司296件衣服获刑1年

2013年04月09日 10:57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tiantian315/2013/0409/483710.shtml

因为劳资纠纷,田某付一时气不过,便将公司生产的衣物成品损毁后逃回老家重庆,无奈仍难逃法网。昨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田某付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动机:

因公司少算两天工资

经审理,2012年9月8日晚上7时许,田某付在其就职的制衣公司作案。他在该公司的二楼后,故意将296件衣服毁坏致不可修复,据统计这些衣服一共价值4.47万元。事后,田某付逃离了现场。同年10月10日,田某付在重庆市云阳县被抓获,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

据田某付表示,当时公司少给他算了两天的工资,于是田某付就与公司理论,但毫无结果。后来,他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期间,该公司同意与他协商调解,也同意他回来继续上班。但田某付仍气不过,便来到公司的二楼故意将衣服毁坏,后逃离回老家。

据了解,在审理期间,田某付的家属已代为赔偿了制衣公司2万元,并得到该单位的谅解。

法院: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院认为,田某付无视国家法律,公然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依法惩处。由于田某付的家属已与被害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可依法对田某付从轻处罚。由于田某付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可以宣告缓刑。最终,法院判决田某付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主审法官认为,民众在发生劳动争议后,解决的法律途径有很多,比如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千万不要因一时之气,进行报复、毁坏,以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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